“这样也算是过了明路,以后就算有人寻来也无关紧要。”

杨春燕听了他的话,不屑的撇了撇嘴,心想有人来寻才怪,要是有人来寻还会到他们家里来吗?估计是上天看我可怜,给我送个闺女来,想着想着她就开始乐了。

杨富坤看到她这样,只能在旁边无奈的摇了摇头。

果然报官以后一直没人来寻,他们又着急赶路,便把林清婉带回了家。因为林清婉记得自己的名字,便没有给她改名。一直是以闺女的名义养着的,这一养就是十年。

杨春燕夫妇一直对她疼爱有加,就像自己亲生的一样,甚至比自己儿子还要亲。特别是杨春燕,逢人便夸,我家姑娘聪明伶俐,什么东西一学就会,妥妥的一个女儿奴。其实大家心里一直觉得林清婉就是他们家的童养媳,长大了是要嫁给李旭的。

至于丫头小桃是她家里嫌她吃得多,家里口粮少,养不起了,便打算把她卖掉,那时候刚好林清婉来到这个家,杨春燕便买来伺候林清婉。

在小桃的阐述下,林清婉这才知道自己穿到了一个与自己同名同姓的女孩子身上。原主也叫林清婉,五岁的时候被李富坤夫妇带回了李府。

原主是在参加一个宴会上,不知道被谁在背后推了一把,磕到了脑袋,原主运气不好,一命呜呼了,然后她就穿到原主的身体里去了。

但是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是个童养媳!还是路上捡回来的,连自己身世是什么都不清楚。

她看到杨春燕夫妇言语的关心,眼里的疼爱,一瞬间她真的以为自己是这个家的孩子。

想到这里林清婉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唉……

既来之者安之吧,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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