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说原主是李富坤的儿子李旭在包子铺门口捡到的,李富坤夫妇带着儿子李旭外出游玩,那时李旭自己偷偷跑出客栈玩耍。

李旭闻着香喷喷的包子,便打算用自己的零花钱去买几个肉包子尝尝,可没想到刚从包子铺出来,便看到双脸满是泥巴,浑身脏兮兮的林清婉,只有那双葡萄般大的眼睛,忽闪忽闪一直盯着他手中的包子,看着可怜及了,像只没人要的小狗,李旭就不自主的把肉包子全给原主了。

李旭觉得原主像他家里养的小狗,还有那葡萄般大的眼睛,看一眼便要沉沦,好像丢下她便是罪大恶极。

李旭看林清婉吃饱了,转身便要走,可林清婉一双脏兮兮的小手抓住了李旭的衣袖,也不吭声。

李旭以为林清婉还想吃包子,便把自己所剩无几的银两全给了林清婉,并蹲下来耐心的对林清婉道。

“这些银子全给你,你带回家给你爹娘吧,我要回去了。”

林清婉没有接银两,也不松手,李旭只能无奈的把林清婉带回客栈。

杨春燕看到儿子出去一趟,便领回一个脏兮兮的小姑娘,内心震惊不已,她的儿子可从来不是有善心的人,又怕自己儿子惹了什么麻烦,想着人也带回来了,只能叫人打水给林清婉洗漱,又命人给她买了一身衣裳,换上洗衣服的林清婉,看着可爱极了,大大的眼睛,洁白的肌肤,任何人看了心都会化掉。

等林清婉酒足饭饱以后,杨春燕便问她家住在哪里?家里还有几口人?为何会流落街头?

林清婉似乎什么都不知道,一问三不知,只知道一个劲的摇头,唯一记得的是自己姓林名清婉,自己为什么在这里她也不清楚,完全失去了记忆一样。

听到这里杨春燕心里便打起了小算盘,她和李富坤结婚数载,只得一子,其实她心里一直想要个女儿,奈何一直没能如愿,在她心里觉得林清婉应该是被家人丢弃了,这个现象很普遍,少一张嘴吃饭可以节约不少粮食,于是很多人不是把孩子卖掉就是丢掉。

林清婉又长得白白嫩嫩,便起了恻隐之心。于是她便和李富坤商量,把她带回家养着,长大后可以给他们的儿子当媳妇。这样孩子也不用出嫁,还是在他们家。

李富坤听了以后第一反应是拒绝,怕惹出什么事端便道。

“夫人,咱们先报官,要是没人来寻便再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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