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张举的人被刘华忽悠下马、放下兵器、卸掉盔甲的那一刻,他们就彻底完了,人再多都没用。
在后世,一个军人徒手可以打三四个,手里要有一把军刺,可以杀出一条街。
人类发明武器,就因为它可以让一个兵的战斗力强大到没边,永远不要怀疑冷兵器的杀伤力。
张举和张纯是刚从辽西那头逃来的,被公孙瓒打成了狗,攻打了几天渔阳郡没打下来,在周边的县城村落搜刮了一阵,斥候发现了刘华这二百人马携带着大量粮食,想抢一波。
没想到碰到了正规军出身的田畴,这年头能当正规军,而且能当皇亲国戚的直属正规军的,要么就是从平灭黄巾军的战场上下来的,要么就是平灭黄巾军的将军训练出来的。
张举本想以人多取胜,再出个预备队攻其不备。
实际上张举差一点儿就成功了,哪想到会碰到刘华这么个不要命的,专门盯着他砍。
张举人数最多的时候,也才不到一万人,因为粮价降到三十钱一石,很多人回家了,被公孙瓒揍了一顿,手里也就剩一千来人。
显然人没来全,因为还有个张纯不知道在哪儿猫着呢。
若按历史走向,这一支反贼是被刘关张打掉的,张举直接跑了,张纯被手下一个姓王的割了头。
现在被刘华截胡,直接打投降了,气数已尽。
打扫完战场,太阳就已经落山了。
多数人有伤,就地扎营休整,斥候放出去五里放风。
没有受伤的战士看管俘虏。
在田畴的指挥下,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战士们都想看看这场战斗最大的功臣刘华公子,听他对自己训话,毕竟他们表现也不错。
可是谁都没有再看到刘华的身影,刘雨薇也不知道哪儿去了……
营帐内,刘雨薇再次检查了刘华的伤口,根本没事,就是划伤,都已经结痂了,可是不知道怎么着,刘华开始发烧,一会儿清醒一会儿昏厥,浑身都是冷汗。
军医号脉也号不出个所以然来,不是生病,更不是中毒,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就这样了?
刘雨薇急坏了,这可如何是好。
她自己都有伤,不敢去休息,守着刘华一刻都不敢离开。
深夜时分,刘华烧的烫手,刘雨薇点燃烛火,将凉水沾湿毛巾放在他的额上降温。
昏迷中的刘华忽然呢喃道:“我杀人了,我不纯洁了。”
刘雨薇闻言一愣,心中稍稍松了口气,总算知道他怎么了,轻声道:“傻小子,那不是杀人,那是杀敌,生逢乱世,你不杀他,他便要杀你,等把反贼杀光了,天下太平了,就再不用杀人了。”
此刻,刘华正陷入了梦魇,梦境里被自己捅死的那名士兵,猩红的血,仇恨的眼,一直在他身边盘旋。
他生在一个生命大于一切时代,受现代文明教育二十年,亲手捅死一个人,那是对自己三观的挑战。
他当然知道自己所处一个什么样的时代。
乱世屯兵,兵凶战危,不止是今天,明天,后天……什么时候这个国度还有战争,自己的手里就得沾血。
但是知行合一,太难了。
非圣人不可为。
刘华眼角流出一行泪,他很想念那个和平、自主、安全的时代,可是,回不去了。
刘雨薇坐在刘华身边,看着那行眼泪心疼的要死,将刘华抱在怀里,不停地说:“姐在呢。”
“姐,我是不是要死了?”
耳边传来刘华虚弱的声音,刘雨薇又惊又喜,看着刘华睁开了眼睛,她带着哽咽声道:“傻小子,哪那么容易死?”
“那我怎么感觉浑身都没力气?”
刘雨薇失笑道:“你是吓着了,睡吧,姐给你招招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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