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之前,朝兮曾经期待过那小狗是不是跑回去找主人了。
万一走了,冷不丁他还有点儿不习惯。
开门之后,看到小东西趴在饭碗边睡得正香,他也不知道该遗憾还是该喜悦。
他扶了扶额。
他只离开了不到一天,究竟在期待个什么鬼。
白折腾一回,朝兮有些惋惜。
张启山元气大损,残毒未清,不得不对外说是在军队演武时受了些伤,从那天起就在府中养着,看样子一时半会儿也不能下地了。
他无奈,只能怪自己心急坏了事,仗着去过里面就有些大意。早知道张启山他们几个这么不靠谱,当初就该再等等,多设计些九门好手一起下去。
张启山闭门不出,副官却在两日后的傍晚来了,手里提着一只皮箱。
副官看起来很忙碌,连屋子也没进,只说:“佛爷性命无忧,这是你要的半箱金条。”
朝兮回想了一下,的确是那天给张启山喂血的时候,随口说了要用半箱金条买张启山的命,没想到副官还记得。
那自然是没有拒绝的道理。
他笑盈盈地接了过来,沉吟道:“这是军爷让你送的?”
“你不是让二爷转告我们,不要告知佛爷?”副官的声音里透着寒冬腊月的寒意,凛然如有风雪弥漫,“虽则佛爷不知,但我们也不会欠你人情。”
看来这是副官背着张启山办的了。
一个副官,能在主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出这些金条,只能说明两件事:他有远远超乎寻常副官的权势,且张启山绝对信任他。
当然这两件事也可以归结为一点。
张启山就是张日山最大的权势。
“那就,钱命两清。”
朝兮转身进屋,打开古色古香的雕花柜子,把箱子丢进去,跟先前那箱放在一起。
副官站在门外,借着这空档,打量了一下屋里的装潢陈设。
书卷气,文墨香。
副官不敢相信这居然是朝兮的屋子。
他以为,像朝兮这么一个爱钱之人,说以金屋贮之也不为过,没想到他还挺有品味的。
不过……哼,住的再是风雅,也掩盖不了他趁火打劫的本质。
副官没有久留,也没有告辞。
当朝兮抱着小狗出来时,他已经发动车子离开了。
朝兮揉了揉小东西的脑袋,望着呼啸的车尾气惋惜道:“我还想问问他见没见过你,他走的倒快。”
副官毕竟是跟在张启山身边的,长沙城的豪门大户应该见过不少,本想问问他,有没有在谁家见过类似的小狗,快些送回去。
朝兮自知行踪不定,以后越发要忙碌,养着这么一条狗算几个事儿啊。
“罢了,去玩儿吧。”朝兮把它放下,小东西一溜烟钻进里屋去了。
副官前脚刚走,陈皮忽然闯了进来。
他脸颊鼻尖都冻得通红,却是满头大汗,看样子是跟踪副官的车找过来的。
“你原来住在这里。”
陈皮一边用朝兮给的热毛巾擦脸擦汗,一边嘿嘿笑着,看向他的眼眸里晶晶亮亮。
陈皮有一双桃花眼。
人都说桃花眼形似桃花,潋滟朦胧,最招桃花运。可陈皮的桃花眼里多数时候都藏着狠决的阴霾,不见半分温情,桃花干枯,自然招不到桃花运。
今次是例外。
“你怎么会想着要跟踪张副官?”
太师椅上铺了厚厚的狐毛毯子,朝兮懒懒地躺在里面,平声静气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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