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在我写到20章的时候,就知道扑了。
因为它已经偏离了市场,变成了信息化的碎片。
就好像一个MMO的游戏,丢失了任务主线,开始在空无一人的大世界里逛街。
但我还是一直在往下写。
因为我爱的不是码字,也不是这个故事,更不是虚无缥缈的成神梦。
我是真的很喜欢古董。
和古玩结缘始于小时候坐在爷爷的自行车后座,在破烂市场淘货。
爷爷是一个非常倔强的老头,他从不给任何人开后门,耿介、古板、瘦削是我对他残存的印象。
他很少抱我,甚至对我十分严格,五岁的时候我需要上国画班,学俄语,打算盘。
高压教育下,他把我养的和他宛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但我小时候就知道他是爱我的。
他会把我儿时涂鸦的拙作贴在书柜的玻璃门上,也会载我透过漫天的大雾去淘宝,路上给我买糖葫芦或者烤红薯。
爷爷的眼光并不好,经常“打眼”。
那已经是00年前后了,东北省会城市的破烂市场也已经没有什么真货。
家人们都不理解,一个老头,顶着给别人分配工作的差事,一分钱不捞,也不去买房买地,把钱都花在破烂上。
只有我知道,那是一个以极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的老头,唯一的一点爱好。
只有在破烂市场,和别人脸红脖子粗的争论釉色开片,为了一本破卦书让我去跟摊主卖萌讨要,这样的爷爷才是松弛而自由的。
那时我听不懂,现在懂了点皮毛,却没法嘲笑老头你当年高价买的肉石被人骗了,这他妈都是人工磨的。
最后一次看到爷爷的遗产,是高二。
我看到老头当年熬夜做的大钱册子,值点钱的都已经被掏空,千疮百孔,没有人在乎他生前排列在同一页的的五帝钱和战国七雄。
而我,作为爷爷的独孙,千疮百孔的遗产都没能留下,要转交给他人保管。
时至今天,无能的我还是没能拿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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