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森......”吴宗献却是沉吟了一阵,这个名字他好像在哪里听过。

“想起来了,王立宏上次来节目宣传专辑的时候提到过,《唯一》是一个叫李文森的朋友写的,还有那首《LOVE LOVE LOVE》也是。”

不会就是他吧?

吴宗献试探地问:“文森,你认识王立宏吗?”

“立宏啊,我们两年多前就在纽约认识了。”

“那首《唯一》是你写的?”

得到肯定的答复以后,吴宗献却不明白,外形这么好,嗓音条件应该也差不到那里去,怎么会想起来给别人写歌而不是自己唱呢?

李文森也很无奈,他也不是没想过自己唱。

自己脑海里那么多歌,随便拿出几首也可以凑张神专了。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李文森对这些音乐的版权极其看重。

无论是去年陪着五月天去滚石唱片,还是跟王立宏和李雯在新力唱片的时候,都有旁敲侧击问过关于音乐版权的问题。

答案无疑是令他失望的。

这个时代,无论你是什么天王天后,歌曲的版权都得乖乖交给公司,无论是滚石,还是华纳、环球、索尼这些跨国音乐集团,都将版权牢牢抓在手上,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

“其实我已经写了不少歌了,而且无论词曲还有编曲都是由我一手包办,”李文森苦笑着说道:“但是如果要我把版权交给公司的话,我宁可选择不发表”。

“原来如此”,歌手出身的吴宗献对此倒是能够理解:“如果文森你不嫌弃阿尔法这个庙太小愿意加入的话,我可以承诺,只要是你自己写的歌,著作权都是你的,阿尔法只需要合约期间的代理权就可以了。”

就这么简单把版权问题解决了?李文森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实际上,除了吴宗献此时对李文森怀有酬谢之意以外,他对版权也确实没有那些大公司那么执著,日后周颉伦与他签下的合约原本也是约定了著作权归属周颉伦自己(其实关于阿尔法和周董的合同还有很多纠纷,这里就不展开了)。

当然,此时的李文森对此一无所知,因而颇为惊喜。

献哥真是大好人啊。

一旁的周颉伦则在心中暗想:“原来还可以这样?等我以后发专辑也要签这样的条款。”

文森真是大好人啊。

“不过呢,专辑不是说发就能发的,还是要看你作品的质量。”

虽然李文森给王立宏写的那两首歌已经能够充分证明他的才华了,可是吴宗献作为音乐公司的老板,当然不会那么轻易地同意让一个歌手发专辑。

就像旁边那个周颉伦,当年吴宗献签下他只是让他给自己做助理,平时替自己写写歌而已,从没有想要为他出唱片,来公司已经快两年,还是那个音乐助理。

“没问题,我有几首已经录好demo了”。

台北信义区,阿尔法音乐录音室。

“忘了有多久,再没听到你,对我说你最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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