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我逐渐意识到,我这是进特种部队了?好吧我承认我是脑子迟钝的人,不过你和我说这几个身边的货是特种兵?

班长尕娃子,自来熟那种人,我估计任何陌生人和他相遇不到两分钟就会被他扑面而来的热情给淹没。大个子,东北老铁,这家伙太彪了,我是从他开车的方式看出来的,这么说吧,他让我觉的他是空军的。班副,好吧,他正常一点儿,不过你告诉我,一个一米七五的个子是怎么做到单手提重机枪杀走尸的??

我有什么特点?嗯………我幸运,事情是这样的,由于亲爱的大个子的开车方式太过于招摇,导致有几百只走尸跟上了我们,我怀疑这几百只走尸是练长跑的,娘嘞,追着车跑了七八里地!那场景,和黄金年代的马拉松比赛似的。

班长回头喊了一句:“老哥哎?!渴不渴?”这一句话让一旁喝水的班副把水喷了大个子一脖子,大个子被吓了一跳,车开路边沟里了……

正常来说,坐在副驾驶的我应该会受一些小伤,但幸运的是我当时正在恶补探索队相应规则章呈,有一说一,书很厚,厚到我头磕在副驾驶前面连包都没起一个。

那几百个走尸还在追着我们,而受伤最轻的我最先反应过来,我提着枪走出车子开始射击,走尸这种东西很烦,只有打头破坏掉他的大脑才能杀死他们,要么就只有用重武器把他们打碎了才能阻止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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