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你合格了。”

当菲尔德把所有人领进一楼的酒吧之后,这位经验老道的探长转过身来,对威尔逊说道,“请不要介意之前我的态度,毕竟普鲁塔克也曾说过,‘要审慎’。而轻信是人类最主要的毛病之一。”

“而您就是我们的哲人王,下命令吧长官,您这回打算让我往哪儿冲锋?”威尔逊耸了耸肩,他很清楚真正让自己通过试探的,可不是之前的对答如流。

而是在自己真正感兴趣的事情面前,充分地学会闭嘴,别嚷嚷得引起全世界的注意。

“看来您还在军队呆过,菜鸟,抱歉。干我们这行的,日常得谨慎一点儿,才比较容易活得久。也亏你进门之后没嚷嚷着要去看现场,不然就算真是上校派你来的,我也让你滚了。”

菲尔德在几轮试探之后,好似稍稍放下了心,说话的口气也不那么严厉了。

此刻他才真正开始散发出那种只有惯常在生死边缘游走的人所具有的独特的胆识和松弛感,走到吧台前给自己倒了一杯杜松子酒。

“在兰开夏步兵团里当过童子军,长官。”张伯伦这可没说谎,亨德尔学院也是有军事化项目。

那时候低年级的学生在高年级学生的带领之下,操起魔杖去山里胖揍一轮蝙蝠或刚出冬眠期的蛇蜥,孩子们抡起红砖近身肉搏的样子,快乐得毫无人性,“您会告诉我我可以知道的事儿的。”

“嘿,你还在执勤呢,”我们严谨的记者朋友忍不住叫住了菲尔德,威尔逊敢说这一定是一对交情很好的老友,不然也不敢当面指出对方的不是,“别带坏了新人。”

“我得来一杯,查尔斯,”菲尔德摆手阻止了狄更斯友好的诤谏,“不在女士面前抽烟已经是极限了。忙活一整天了,还不来一杯,不如毙了我。这该死的凶手。嘿,菜鸟,你要一杯么?”

“不了,长官,教官揍过我一顿,让我别喝了,战场上喝醉了容易醒不过来。”

“喔,那你转行来干警察是对的。士兵不能惜命。菜鸟,不喝酒的雏儿,哪儿有胆子向前冲锋。”

习惯了碎肉在眼前横飞的威尔逊摇了摇头,决心暂停这段对话。凭良心讲,战争是件残酷的事儿,死的都是可怜的士兵,但十九世纪的文明社会偏偏乐此不疲。

英国人的爱国心,可是很可怕的。

“我们需要一些胆子大的年轻人来处理这些越来越变态的罪人,菜鸟,你随我去看看柯林斯。至于您,夫人,您留在这儿,一会儿我要和您谈谈。”

“哦,探长,不……”

“不行,夫人,这是命令。我们要保护现场。况且你会感谢我的。您的丈夫现在实在不方便和您相认。我们都是绅士,不会用自己的名誉来扯谎。不行就是不行。”

威尔逊用眼神示意了一下卡门女士,后者知道自己现在留在这里作用不大,便点头同意了。

“您稍等,侍应生会把您引导吸烟室里去,那里有和您一样的酒店客人等着接受谈话。查尔斯也会在那儿,您会得到充分的照顾,还能领略到大文豪的妙语连珠。相信我,这些地儿平常可不会开放给公众的。”

狄更斯很快就听从了警官的吩咐,陪着卡门去了吸烟室。酒吧里终于只剩下菲尔德和威尔逊了。

“小伙子。你对‘食人’有什么看法?”

菲尔德突然抛出了一个令威尔逊难以招架的问题,仿佛这个问题不应该出现在这儿,而应该出现在皇家学会或亚马孙河流的考察船上,一个问题就将正在河间街的威尔逊,带离了文明社会。

问题的关键是,威尔逊是知道人肉味儿的。之前我们就说过了,一个可以吞噬残躯来修复伤害的人,是不是一个“人”,本就是个值得争议的伦理问题。

何况这个人还保留了足够的人性。菲尔德的问题直击了威尔逊内心最焦虑的伦理问题,效果不亚于一场凄厉的伦敦塔防卫战。

“我听我叔叔说过,在南洋和新西兰这些地方,还有一些食人的生番。”他决定装成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将皮球踢给达尔文,菲尔德警官或许会找别人去核实这番鬼话。

在老牌警探面前表演“惊讶”或“愤慨”,都是件有风险的事儿。只是吃人是张伯伦的老菜单。

尽管威尔逊没有品评人肉的习惯,并且各个方面来看,都是一个富有人道主义精神的骑士,但他也不得不承认,吞噬残破的肉体是自己重生的必要步骤。

只是,一个菜鸟第一个面对这么一个骇人听闻的消息一点儿都不为所动,好像人性也有点儿问题。

“菜鸟,我不是问你听来的传闻,这些事儿,查尔斯在报纸上天天报道,上议院月月拿去辩论,但干我们这行的,什么样的事情都得亲眼见见。如果你没见过吃人的场景,那么我真担心一会儿还得在现场给你换尿布。”

“见过,”简单扼要的回答,“在白教堂。”

“哦,是那桩案子,那你倒是没吹牛。行,我们到了,别怨我没让你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叮”的一声作响,沉重的铁厢电梯到达了顶楼。就好像广告里讲的那样,皮卡迪利酒店永远走在奢华的前头。尽管这个稀罕的铁皮箱子还是只在纽约试制的阶段。但作为投资方的酒店早就设法弄到了两座试验品,安装在自己的走廊里。

这下好了,伦敦的社交界为此轰动了,大批衣着华贵的社交宠儿争先恐后地赶来试用这台神奇的能上下移动的铁皮盒子。

而店家赶在纽约上市和埃菲尔铁塔列装之前,争到了新发明的首秀权。这给他们带来了铺天盖地的新闻报道和成千上万的英镑。

现在,两个警官一前一后地从这个铁匣子里大踏步地走了出来,皮鞋落在松软的地毯上,如同踩在云端一般。

镶嵌着金色月桂的白色木制墙板,则在竭尽全力地显摆乔治亚时期以来,英伦的酒店所吹捧的那种浮夸的奢华。

这种奢华感一半来自对法国宫廷华贵装饰的临摹,另一半来自英格兰田园风情的庸俗写意。

但在这如梦似幻的白色回廊中,威尔逊确实闻到了一股淡淡的混杂着铁锈味道的血腥味。整个回廊里没有其他客人,应该是被集中起来疏散了。

菲尔德打开了其中一间屋子的门,扑面而来的就是一阵醒脑的熏香味儿,浓烈得差点儿让威尔逊打了个趔趄。

“稳重点儿,菜鸟,他在床上。”

奥斯曼石与绿松石瓷砖共同铺就的翡翠套间,徐徐在威尔逊面前展开。

房间正中摆放着一张硕大的床铺,为模仿路易十四的御辇,床铺用杏黄的天鹅绒和土耳其手工纺织的被单,搭配出一种馥郁而典雅的青黄撞色。

屋子里到处都是沉郁的皇家配色,祖母绿配金色和黄铜。床头柜上放着一支碰倒了的茶杯。水渍从床头柜一直蔓延到了地毯上。

这正是潇洒倜傥的摄政王乔治四世在世时所设想的那种浪漫的远东图景,皮卡迪利的套间也因为这个别出心裁的设计而荣膺“一个伊玛目”的美誉,房间订单排成了长队。

已经凉透了的柯林斯,看来曾在此度过一个极其快活的晚上,他现在整个人僵硬地挺直在松软的床上,死亡如同睡眠一般眷顾了他。

此刻柯林斯的身体藏在被子里,一只手放在了被子上,看上去就像在睡觉。如果不是本应是双眼的地方,只剩下了两个眼眶,黑洞洞地呆望着前方;任何进来的人都会认为他正在睡觉。

除此之外,脖子上青紫色的勒痕也很明显地指出这个男人最可能的死因。很显然,一个人是不能把自己的眼睛挖出来之后,再用绳子勒死自己的。这就是一个标准的酒店谋杀现场了。

“您叫法医了么?”威尔逊没有在屋子内转悠,为了尽可能地保护现场,他从隔壁的皮草间里掏出了两条毛巾,把皮鞋脱掉之后,用毛巾裹着脚,然后才开始在室内走动。

“法医么?”菲尔德警官皱起了眉头,“似乎是应该叫个医生来看看,死者的情况并不正常。眼睛没了,舌头也没了。满地儿都没找着,我们怀疑是被这个犯人吃掉了。话说你在做什么,菜鸟。”

“避免在现场留下我们的脚印啊,探长,我们是穿着皮鞋进来的,如果在地毯上留下自己的脚印,甚至蹭在鞋底带进来的伦敦城其他地方的泥屑,现场就给破坏啦。

信使被鸽子啄了眼,在矿井里头的时候,我们都得从矿工脚上的泥巴印来判断他们当天有没有偷懒没下井。您忘了么?咱们国家的酒店都是不提供拖鞋的。”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