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从来都是放权管理,他的手下日子过得非常滋润,除了有个别人害怕被雅典国王拉奇·戈梅斯讨伐之后被抓进监狱外,其他人都对约翰有着非常充足的信心,因为他们看到过约翰的高光时刻,赤身裸体进入行刑室不死,单枪匹马与诺顿将军打斗并且一脚踢飞诺顿等,这些经历让他们相信约翰不会失败。于是,这些人自发地组成了神之卫队,来守护自己的利益。
神之卫队的成员由特里兹·夏迪、昂特·科伦、霍夫曼、山姆、荷马等人组成,他们身穿蓝色的制服,腰里带着佩剑,神采奕奕地来到约翰的行宫,与约翰一起喝酒取乐。约翰一边喝着葡萄酒,一边醉醺醺地说:“你们为什么不逃跑呢?雅典国王叫什么来着,哦对,那个叫拉奇·戈梅斯的国王很快就打到这里来了,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肯定要被抓回监狱里了,你们为什么不逃走呢?”
山姆面朝约翰,谦卑地说:“我的主人,您是万能的光之神,而我们就是您的卫队。您之前的英勇感染了我们,让我们心里充满了信心,即便拉奇打到这里来,也无法取胜。”
约翰正眼看了一下山姆,“你这小子!是把赌注全押到我这里了是吧?”约翰环顾四周,又打量了底下的这帮人,“你!你!你!你们,都把赌注押在我身上,是不是?”约翰笑着说。“不过这也难怪,人类就是这样的一个物种,他们受制于自己的身体限制,只能依附于强者。人类的身体太脆弱,稍微受一点打击便会发生溃烂,要么流血不止,要么就是五脏六腑破坏。所以,人类的战争,要么是依附于强者,要么就是很多人聚集在一起,这样他们才可以活下去。”
约翰陷入了沉思,几百万年前,我刚创造出人类的时候,不就是这样的场景吗?人类在面临顶级猎食者的时候,就只能抱团取暖。他们赤裸身体,自身也没有任何盔甲,愣是依靠着石头制作的粗劣武器猎杀了野鹿、野兔、野猪等动物来充饥,而大地上的野果也是人类果腹的必备物种,没错,这些都是我赐予人类的礼物。而且,人类渐渐懂得了聚集在一起的好处,不但可以填饱肚子,还能防御猎食者,在一块土地上生息繁衍。渐渐的人类还学会了钻木取火,吃上了熟食,这样一来,他们的身体素质越来越好,不再受很多疾病的困扰。而且,身体的健康逐渐让他们开发了自己的大脑,他们逐渐有了自我意识,开始制定社会规则。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推荐谁当部落首领,对触犯规则的部落成员进行处罚等等,这些组成了最最原始的社会。没错,这些都是我的杰作。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并不只是在嘲笑人类,有时候也会倍感欣慰,看到自己的完美作品逐渐能够依靠自己的本身活下去,真的令我感到满意。
“你们真是好样的,从我来到雅典的那一刻,你们便已经开始追随我了,直到现在仍然对我不离不弃,你们的品德让我感到欣慰。放心吧,我以后会奖赏你们的。”约翰说着,又随手拿起盛满葡萄酒的黄金杯子一饮而尽。神可以不受宇宙空间维度的限制,来去穿梭,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可当他想要品尝葡萄酒和人世间的欢愉的时候,就必须有一个躯壳,否则,他便不能直接清醒地体验到人世间的一切酸甜苦辣咸。
“我的主人!”约翰再一次说,“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拉奇·戈梅斯的百万大军即将到来,我们兵少将寡,恐怕不是对手。”昂特·科伦已经穿好了神之国将军的制服,这件蓝色的外套上面挂满了勋章,金色的绶带在宫殿游走的微风中缓缓飘动,他一本正经地坐在宫殿右侧的椅子上,“山姆,不要乱说话,我们的主人是不可战胜的神灵!你这样是质疑主人的实力吗?”然后,金碧辉煌的宫殿大厅里开始嘈杂地吵闹,原来即便是如此,这些文武大臣们依旧分为了两派,相信约翰的和质疑约翰的。
他们争得面红耳赤,有人主张撤退,有人主张投降,也有人选择听从约翰的命令。约翰看着台下的这些人真觉得可笑,这有什么好吵的。也罢,人类就是这样,在面对百万大军的时候,即便你说自己是神灵可以战无不胜,他们中间依然会有人质疑你的能力,毕竟人类本身就非常无知且弱小。眼看着成立已久的神之卫队逐渐走向分裂,诗人荷马不停地摇头,人类就是这样自私,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就会混乱。
约翰穿着华丽的国王服饰,戴着一顶圆形的帽子,上面镶嵌了很多珍珠宝石,价值不菲。他举起手中的权杖,然后往大理石地面敲击了几下,台下立刻恢复了安静,大家都停止了争吵,面向约翰开始听取神的命令。
“我知道你们的疑惑,从现在开始,你们想要离开逃命的就去我的财宝室里拿一些金银首饰,然后逃命去吧,自愿留下来跟着我的人,我以后绝不会亏待你们!”约翰铿锵有力地说道,“去吧去吧,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约翰挥挥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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