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无休止的雨,从阴沉的黑云之中翻滚着落下,在砖木砌就的屋顶上溅出一层泛白的水边。目光所及的低矮房屋,仿佛是一群挤在一起依偎取暖的眠兽。可见的亮光只有几盏有气无力亮着的汽灯,勉强在雨幕中圈出一块亮圈。
这种见鬼的夜晚,自然不会有什么脑子还正常的守法公民在外面游逛,不过凡事皆有例外,出现在这个时点与这个地点的两位不速之客,要么缺乏前者,要么,就不怎么守法了。
“弗林特,你可别再乱搞了!要是被总督大人的卫队发现了,是要被浸水牢的!”
一件鼓鼓囊囊的灰绿色雨衣下面传来了略带焦急的声音,声音的主人正在不住的左顾右盼,把积水踩得响个不停。
“你再这样乱叫,等下咱们就真被那个肥婆的狗腿子发现了。”
另一个瘦小一些的披着雨衣的身影并不在他身边,而是扒在离地足有两三米的高度的墙上,靠着双腿的力量把自己撑在横梁与屋檐之间,手上正在摆弄着什么。
“好了!”话音未落,屋顶上的小贼就一个翻身跳了下来,溅起好大一片水花,让他的同伙也不由得退了几步。“都搞定了,快走吧!”
“啊?不需要做什么别的事啦?”
瘦小一点的身影猛拍了一下他鼓鼓囊囊的同伴,示意对方赶紧跑起来,“你当我这么多天晚上都出去做什么了?咳,要不是胶皮的替代品难搞,我上个星期就……”
两人消失在黑暗里,雨水则温柔的掩去了他们的声音与足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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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下次了!”随着钥匙转动的声音和木门的嘎吱声,雨的声响终于被挡在了人造的建筑之外,“听见没有,弗林特!”
被称为弗林特的那一位则相当无所谓的耸了耸肩,完全无视了对方的气急败坏,借着门外远处路灯的微弱亮光,他随手把雨衣扯了下来,朝着地上甩了两下,往屋里唯一的椅子背上一搭,露出一张年轻男子的脸来。
他最多也不超过二十岁,黑发已经有点被雨水打湿,正滴滴答答的垂在肩头,只看面容,也算得上有些天赐的好处。但一双微眯的绿眼睛却带着些猫一般狡狯的神色,这直接破坏了这张脸上所有的英气,只留给人们一个滑头的印象。
“哎,你!水不要抖到地板上!”相比而言大上不少的那位也掀开了雨衣的兜帽,被闷在衣服里的声音重新又变成少女的清丽,露出的皮肤却是浅浅的蓝色,瞳孔巨大的眼睛也是非人的金黄,周围的脸上还带着些细密的白色绒羽。
而随着她脱去雨披,在应该是手臂的位置,一双翅膀也从下面抖开,还落下了几根羽毛,这竟是一位女性的鹰身人,或者说,鹰身女妖。
弗林特对于她的抱怨充耳不闻,他正忙着甩上大门,用水淋淋的靴子踩过地板,跑去喊小屋里的另一个人,而屋子因为被仔细塞住封死的窗子而陷入了彻底的漆黑之中。
“米哈乌!快看看东西能不能用了?”
回应他的是一阵滋滋的电流声和屋里突然亮起的光,这刺激来得之快之强,以至于让人类流出了泪水,甚至鹰身人也眯起了眼睛。
而这对于弗林特,或者该叫他林潜来说,简直不亚于是天籁之声,以至于他得用尽全身力气,才能把这句差点脱口而出的脏话咬回肚里:
“他XX的,来这儿快一个月,我可算是重新用上电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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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时间推回到一个月前,那个时候的林潜还不在这里,严格来讲,是不在这个世界里。
至少在某个天也蔚蓝,雨也正常的美丽星球上,一个善于钻营的人类虽不见得能有多少收入,但至少过得称不上坏,也不必担心真的有生命危险。
毕竟只要你别真的和刑法头前半本上的内容过不去,那么你和亲爱的执法人员之间打的交道,多半也只停留在钱包和口腔体操上。
但在这里,在黑水镇,这种私拉电线的活计要是真的被总督的卫兵们发现,那恐怕他会被直接吊在雨水磨坊的塔尖上以儆效尤,考虑到这个世界的鸟类已经多半退化了飞行能力,他的尸体大概直到腐烂到掉下来才会被水蛛和真菌们享用。
或者更糟糕一点,在被俗称为“大水坑”的牢房里体验缓慢窒息和失温的乐趣,完美契合了无数人的童年噩梦。
听说淹死是排名前五的糟糕死法之一。
有一说一,头天晚上美美的上床睡觉,结果第二天一睁眼就发现自己躺在乌漆墨黑的古老森林里,腰上有一道已经麻木了的伤口,周围全是泡得半肿的尸体,冷冷的雨水还在劈头盖脸的往脸上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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