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婶子,我爸让我带些柴火来,你们这里不是要柴火量大吗?”乔千木摘下帽子,接过一碗热汤,婶子比前年看着老了不少,长期的病痛让婶子没有了年轻时候的红光满面,身体不如以前,店里旺季时候的生意琐事多半靠陈叔和表弟陈满意。

“千木来了啊,快去里屋吧。”陈叔从后厨掀开帘子探出脑袋。乔千木把柴火码放到杂物间,洗了把手去了后屋。

“千木哥!你来了!”刚进门陈满意就从沙发上跳了起来,陈满意今年才大二,在常年白色的北边呆惯了,非要去南边上学,跑到了福建上大学,天天像个小孩子一样活泼,但遇见事情也跟陈叔一样的靠谱。

“千木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啊,我昨天上午才刚到家,行李箱都还没有打开,不过你来的正好,我给你带了福建的茶叶,你拿走给叔叔尝尝!”边说边打开箱子翻找着,拿出两罐茶叶递给乔千木。天寒地冻,父亲在外面挥舞着斧头劈柴火,霹雳咣当的声音此起彼伏,乔千木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临近中午了,这里的白天短,哪怕等到天亮再起床就已经是半晌了,被窝里实在是太暖和,乔千木难得多睡了一会儿。

“诶哟,儿子!别睡了起来尝尝刚出锅的大包子,你最喜欢的猪肉大葱馅儿,你爸大早上专门到你陈叔那割的猪肉,想着你回来,快来尝尝,好不容易吃上一次……”母亲从门口瞧见乔千木睡醒便在外面招呼着,正说着便走进门手里捧着一个热气腾腾的大包子,“来来,快尝尝……”

火锅也欢快地挥舞着尾巴来到乔千木床前,汪汪地叫着。

其实乔千木现在并不是多么喜欢吃猪肉大葱馅儿的包子,只是猪肉在小时候特别珍贵,冰河村在那个时候还是只是个条件艰苦,人烟稀少的落后村,家家都很拮据。

猪肉珍贵,猪肉包子更不必说了,以前家家养猪,只为了过年充裕充裕。

杀猪也是件庄严的事情,往往颇具仪式感,乔千木经常去看,一个经验丰富的农民站在猪旁边,手持一把锋利的刀,动作娴熟,目光坚定,深吸一口气,抓住猪的耳朵,将其头部固定在一个特制的夹具上,以确保准确和快速的处决,然后,迅速而果断地划破了猪的喉咙,这一刻,生命在生与死之间的界线上摇摆,它是如此脆弱,又是如此珍贵。

随着猪的呼吸逐渐停止,农民继续工作,用锥子割开猪的腹部,揭开皮肉,露出新鲜的内脏。这些内脏将在不久后成为美味的食物,传统的乡村宴席的一部分。整个场景充满了农村生活的真实和质朴,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为了养家糊口,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而这也是乔千木最期待的时候,这意味着明日就能吃上流油的猪肉大葱包子。

以前是条件有限,觉得猪肉包子是自己最喜欢的美食,但是随着条件越来越好,猪也没几家人户再养了,旅游村来建设起来了,猪肉包子也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只是母亲的记忆里还是那个一到吃猪肉包子就两眼放光的乔千木。

现在,自己一年半载没办法和家人团聚,家的味道也变成了妈妈总说自己最喜欢的猪肉包子的味道了。

乔千木摸了摸久久不肯离去的火锅,这个小金毛从小就跟着自己,可惜自己常常不能陪着它,心里还有些说不出来的小愧疚。

吃了包子的身上暖呼呼的,身上躺的松软的不舒服,给自己加了条围巾,决定出门看看。

昨晚的大雪让冰河村变得晶莹透亮,外面阳光暖和和的,父亲正在飞舞的斧头给木桩留下一道道深痕,旁边木柴散落成了小山堆,父亲也因为出汗敞开了大衣。

“起来了,你娘蒸的包子尝了吗?”父亲一边笼着柴火,一边问着刚出门的乔千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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