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刀无雷,甜欲撒糖文,甜到拉丝,欲到……请亲爱读者宝子们一定要读完前三章,别逼我求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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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心服务,美图和脑子寄存处。)
……
万豪酒店门口。
“林总,你喝了酒,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穿着一条紧身长裙,明艳动人的女人,脸色绯红,向着林风身边凑了过来,在他耳边吐气如兰。
那长裙完美勾勒出她的好身形。
四周人视线全部都盯在她的身上。
这可是阳城第一名媛,江清月。
林风看了看四周,微微一笑,“不用了,我司机一会来接。”
江清月眼中闪过一丝懊恼,但很快便恢复如常,笑意盈盈的从包里拿出一张名片。
把名片放在嘴边亲了一下,在上面印上一个口红印,放在了林风手中。
小手刻意在那上面多停留了一会。
“林总,这是我的名片,记得给我打电话哦!”
恰好司机打来电话,林风对着江清月做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看着她依依不舍的坐进一辆红色跑车当中,对着电话里面的人说道。
“老李,你先回去吧,我自己走走。”
江清月开着车,驶出一段距离,脸上笑容消失,狠狠拍了拍方向盘。
“商场野狼林风,不是说他最爱这口吗?竟然对我无动于衷!”
顺着酒店前面的街道前行,走到第一个垃圾桶,林风将名片扔了进去。
这样的名片,林风一天能收很多张。
这样的女人,林风身边有着很多个。
钱财,美色,权势,林风似乎都已经得到。
但却总觉得少了点什么。
商场如江湖,不是打打杀杀,而是人情世故。
林风虽然在其中游刃有余,却并不喜欢。
轻呼一口气,林风想要仰望一下星空,却突然看到,上方有着一个什么东西,在以每秒三十米的速度,做着自由落体。
“谁他妈这么没有素质,大晚上高空抛物啊……”
砰!
林风还没骂完,人已经没了意识。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林风脑海当中闪过无数片段。
这辈子,似乎有很多遗憾。
……
“林风,我在步行街这里,看中了一件衣服,还差一百块钱,你快点给我送过来!”
嗲嗲的女声当中,夹杂着不耐烦,在林风的耳边响起。
睁开眼,看着头顶的天花板,以及周围略微老旧的装修,林风愣了。
把手机从耳边拿下来,林风更是有些发懵。
很老款的诺基亚直板机,除了打电话发信息,再没有其他功能。
手机的边角已经磨损,按键有些字母都看不清楚了。
手机屏幕上显示着来电人的名字,陈玉珊。
至少有十年时间,林风没有从手机里看到这个名字了。
自从十二年前从同学那里听说,她如愿嫁给了一个富二代,林风便删了她的联系方式。
从十八岁舔到三十岁,经历了一个十二生肖,林风才明白一个道理,当狗是没有好下场的。
舔狗不爽,一直舔狗一直不爽!
陈玉珊给自己打电话?
环视四周,林风只觉得脑袋嗡嗡的。
桌子上放着的台历上,显示的日期竟然是2000年7月10日!
自己重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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