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金凤这番话,富人们害怕到了极点。
怎么忘了,这女人连皇帝的小舅子都敢杀,何况是他们。
若是真把她给惹毛了,一声令下,全家都得死。
算了,还是破财免灾吧。
留到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以后加倍赚回来便是。
施万春再次被选为代表,推到金凤面前。
他战战兢兢、诚惶诚恐地道:“大王,我等愿意倾家孝敬,只是金银细软太多太杂,一时间也凑不齐,不如……”
金凤摆了摆手,笑眯眯道:“没关系,我们这里有的是人,可以帮你们料理好,你们只要写一封书信回家,让我的手下带过去就行了。”
她顿了顿:“在此之前,就劳烦诸位在这里住着,金银细软什么时候整理好,我就什么时候放人,不过你们最好别跟我玩什么花样,我手下这些弟兄,个个都是抄家寻宝的好手,万一有什么漏了,被他们搜出来,那你们就得和王亶望一样去野外喂狗了。”
富人们看不清金凤是个女人,本来还想糊弄一番。
听了这话,心里再多的小九九,也都被吓了回去。
他们可不想被乱棍打死,尸体拖去野外喂狗。
“大王请放心,一定不会有漏的。”
富人们脸上笑嘻嘻答应着,心里一万个妈卖批。
当下,他们各自写了一封书信,唤来随行小厮,将书信带回去。
金凤在一旁盯着,无意间瞥见其中一封书信,写得浓厚端庄、雄浑有力,有折钗屋漏之妙,不觉赞道:“好字,好字!”
她抬眸问:“这是谁写的?”
那个拿着书信的小厮,指着一个约莫三十来岁,穿着官服的男子,说:“我家老爷不会写字,是这位大人帮忙代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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