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一个月,四班的纪律有越来越好的趋势。那些致力于学习的同学,纷纷私下换座,都在往彭思学的位置靠拢。已经彻底放弃的同学则默默退到后排,但也没有过分吵闹。多数都是静静地看租借的小说,或者用小纸条聊着八卦,又或者偷偷吃小零食。但是总体学习氛围反而更浓烈了,就连下课了大部分人不是刷题就是背单词。

当然,彭思学也因为解散全体班干部的事,在一个星期内名满一中了。他的名声不仅仅是学生间流传,还有老师也都听过了他的事迹。在学生中他算是毁誉参半,有人赞赏、有人崇拜、有人厌恶。但在所有老师眼里他代表的就是麻烦和不懂事。

别人怎么想,彭思学一点也不在意。他早就想好了,自己成为不了伟大的人,也改变不了这个世界。做好自己,努力过好这来之不易的第二世,就是他目前最大的理想。

以前彭思学的理想是改变世界,后来他被世界改变。这就是一个少年进化为中年的过程,在社会的打磨下,那些对活着没有帮助的理想和远方都被彻底抛弃。普通人没有勇气为梦想拼命,最后沦落为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

这一世,彭思学就想能够让自己过得好一点的,能够有闲暇时间喝茶、读书和思考。这就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自己开店,要么需要能够进入一个正规的大公司,一个能尊重劳动法的公司,一个至少在表面上给予员工尊严和体面的公司。

有尊严的活着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事情,很多人活着就已经拼尽了全力。这所谓拼尽全力其实就包括出卖尊严,跪着活下去。在学校里尊严靠的是分数,在社会上尊严靠的是金钱。无论再怎么美化,这就是全部事实。

为了能让自己过得稍微舒服一点,彭学思开启了小说搬运工。他开始没有节操地在各种诸如故事会之类的通俗文学期刊上投稿,以求获得点点收入。一个月投个十来篇,总有七八篇能被采纳,能有个三、四千的收入。

如今的彭思学生活太充实了,几乎没有了任何娱乐,现在的确也没有什么他感兴趣的娱乐。小县城里也没什么娱乐场所,年轻人最爱去的地方不是网吧就是书店,有一些也去旱冰场。这些,彭思学通通不感兴趣。现在书店的小说都是他上一世已经看过的,至于网络游戏,从来都没有喜欢过。

在大家的眼里,他已经成为了一个标准的书呆子。本来还有些女孩子会有意无意经过四班,眼光偷偷掠过他。但时间久了,发现彭思学除了学习就是学习之后,几乎都失去了兴趣。不可否认,总会有那么几个另类女孩子喜欢书呆子,但这不代表大多数。

其实一班最负盛名的美女顾心语也曾让李乘风陪着她远远地观察过彭思学,甚至高一最美女生廖伊人也来偷看过彭思学。四班曾经一度成为男女同学的网红打卡点,热闹过好一阵子。

渐渐地,彭思学的热度就过去了,如今的他隐入尘烟,四班也变得门可罗雀。所以考场上除了自己班的同学,都没有人把目光投给他,哪怕一秒。

高一分班前的考试,能有几个人不紧张。现在大家想的是怎么样能够多搞几分,有的人采取的方式是临时抱佛脚,只要铃声不响,就不放弃复习。有的人喜欢不走寻常路,联系成绩好的同学,定好暗号,准备考试的时候,搞搞地下工作。也有一些人不愿意麻烦别人,喜欢自己提前做好准备,备足了各种小纸条。

彭思学闭上眼睛,不断地深呼吸,调整自己的状态。这是他重生以来第一场考试,微微有些兴奋,他倒是不担心自己的实力。水芯笔不停地在指间来回转动,脸上挂着若隐若现的笑容,自信的光芒从头亮到脚。

彭思学现在的样子都被他旁边的女同学看在眼里,而且不断看来看去,欲语还休。

“同学,你能借我一支笔吗?我带来的笔坏掉了。”

彭思学听着这声音特别耳熟,睁开眼睛,发现果然是熟人刘思曼,上一世的。这一世是第一次见面,再回头看看这个姑娘,其实也挺好看的。她的打扮是真土,一身丑陋的运动衣,完全遮住了她本来娇好的身材。

“随便选。”彭思学打开自己的笔袋,里面是十支一模一样的水芯笔和两支2B铅笔,当然还有两块模样方正的橡皮擦。

“谢谢,我叫刘思曼。”刘思曼头一次看到有人能把准备工作做到这么充足的。

“不客气,我叫彭思学。”彭思学拿出两支水芯笔递给刘思曼。

“我认识你,你可有名了。”刘思曼一只手捏了捏自己的发梢,声音清脆。

彭思学挠了挠头,也不知道这名是好还是坏。想来,在刘思曼这样乖巧女孩子眼里,应该没什么好名声。

“因为帅吗?”彭思学故作自恋。

“这,额,嗯。可能吧。”刘思曼抿着嘴,好一会才憋出了这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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