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尚在青楼之中的李千风若有所思。
谢晓峰?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悉呢?
想了一会儿,他终于记起来了。
他是西凉王世子,身来锦衣玉食。
及至成年之后,李歆为了让他好好的体验生活,感悟江湖朝堂,便让他出去行走江湖。
这一走,就是三年,行程数万里。
那三年,李千风走遍了此方大陆的各大王朝。
也遇到了许多人,发生了许多事。
那一年,他曾遇到一落魄男子。
堂堂七尺男儿居然想要轻生。
其眉目间剑气外溢,必是一绝顶高手。
这可是个新鲜事儿,男儿轻生本就稀奇,更别提是一强者了。
身为一个纨绔,李千风自然不会错过。
他当时就多说了两句。
“人生在世,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不要当个贱人,死这里,还污了此方土地。”
本来李千风就是随便说说。
谁曾想谢晓峰将那贱人听成了剑人,顿时幡然醒悟,弃剑入红尘。
当然,李千风当时说的到底是“贱”还是“剑”就不得而知了。
不过一个纨绔,谁又能相信他能说出多么深奥的话呢?
后来游历途中,他听闻谢家三少爷死讯。
又得一书信感谢,言日后有求必相助。
李千风才知道,原来那位轻生人是神剑山庄的三公子。
想到这儿,李千风眼中闪过一丝深意。
那家伙的资质的确不错。
一身剑骨,若是能打破心结,悟得剑心。
剑意纵横之下,也当得那剑神之称。
不过以谢晓峰的资质才排名区区二十,那接下来榜的,都会是谁呢?
李千风沉思片刻,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深沉之意。
而旁边花魁见他没了动静,又开始摆弄姿态。
一杯杯美酒送到嘴前,李千风立即回神未让他人察觉。
“来,美人来干。”
轻浮捧杯,又是一番寻欢作乐之态。
……
而此时,绣玉谷内移花宫。
美人出尘,英姿曼妙,举手尽空灵。
玉体肌肤如雪,秀发墨披,阵阵幽香引蝶舞。
此等天下第一绝色,便是那移花宫大宫主。
有冼妇平阳之勇略,西玉飞燕之颜体的玉美人——邀月!
女儿痴情,此时这位以冷艳著称的绝世女子正一脸追思的朝着金榜望去。
看着榜谢晓峰的名字,她忍不住回想起了当初那人。
“天下风云出我辈,一入江湖岁月催……”
“小冤家,以你的才情定然能登的金榜前列。妾身终于能知道你在何处了,你可不能再躲妾身了……”
邀月之声中居然还带着几丝哭腔,媚意乍现,更胜清冷一筹。
柔骨有泣令人怜,此景何人不叹?
而站在邀月身旁的怜星亦是此态。
泪滴眼含,红了眶边,心神皆伤。
若是让世人知晓,移花宫两大绝艳为一人神伤。
定会恨不得食其肉,饮其血,将其碎尸万段!
然而,为其神伤者却不止两人。
黑木崖,红袍傲立。
日出东方,唯我不败。
天下第一奇女子,日月神教之主东方不败,此时居然也是一副小女儿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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