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牧伸了一个懒腰,从床榻之中起来。他此刻正在一间旅馆的房间里,电灯,钢架床,勉强算干净的床铺,一拧就能出水的水龙头。勉强给了他一丝前世的感觉。
他洗了把脸,捡起从门缝里塞进来的卡片,扔进了垃圾桶里。
“起床了没?”
走出房间,李牧敲了敲隔壁单间的门。
“起了!起了!”
李梅撩从房间里走了出来。她还是穿着之前那身麻质连体服,头发还是湿漉漉的,柔顺的搭在了肩上。因为使用了旅馆赠送的劣质洗发水,有股刺鼻的香气。
他们住的是一处中产区的旅馆,价格勉强算是合理。
“头发没干嘛?”李牧从厕所的柜子里拿出了吹风机:“坐好,我给你吹干头发。”
“啊?哦!”
李梅乖巧的坐到了床上,因为东夏工业品的缺乏,她到现在都还没有用过吹风机。
李牧按下了吹风机的开关,拿起一摞头发,小心的吹干。他发现李梅的发质十分的细腻,仿佛上好的乌木,泛着光泽,遮住了小巧可爱的耳朵。
“大功告成。”
吹干之后,细密的头发像瀑布一般的披散了下来,李牧耐心的编好了辫子。
“嗯。”
李梅用细如蚊呐的声音回道。
“今天先去治安总署报道入职,之后再给你弄一个治安员的身份。”
李牧放下吹风机说道。治安官有权任命治安员,只需要在治安总署报备一下就行了。
治安总署在阿沃尼格达市的市中心,治安总长就在里面办公。他是整个阿沃尼格达邦所有治安官的顶头上司,位高权重。
李牧怀疑将他从拉勒高德调动到兴都联邦来的人就是治安总长。
二人出来房间,盗骊与婆罗门牛被寄存在了旅馆的后院里。一般人根本奈何不了盗骊,根本不怕被偷。如果出了什么意外,李牧也能直接将它收回到放逐之界中。
而飞廉已经被他放出去自由活动了。
他准备乘坐马车前往治安总署。
“李牧!”
一个女声突然响起。
李牧转头看去,发现一名妙龄女郎抱着双肩,靠在了走廊上。她是一名夏人,五官精致大气,嘴上隐含笑意,皮肤如同凝固的羊脂,留着一头微卷的披肩发。
上身一件略微宽松的衬衫搭配女士西装,下身则是修身的九分铅笔裤,配合着高跟鞋,一双腿又长又细,整个人修长曼妙,美得惊心动魄。
“你是谁?”
李牧的脸上露出了警惕的表情,手不露痕迹的搭在了刀柄上。
阿沃尼格达事的旅馆可不需要实名登记,面前的这个女人是怎么认出自己来的。
“阿沃尼格达督察,沈落雁。”女郎从衣兜里掏出了证件,给李牧看了眼。
在兴都联邦之中,督察直属于治安总长,负责对治安官执行职务进行监督。
无数治安官再辖区内为所欲为,当自己的土皇帝,但在面对督察的时候只能赔笑当孙子,更何况是高级督察。
“你比规定的报道日期晚了七天,期间都是在和这个女人厮混吗?”
沈落雁踩着高跟鞋走到了李牧的面前。一股馥郁的香气扑面而来。
“报告长官,我因为在前来阿沃尼格达市报道的途中,受到了尸鬼群的袭击,迷途在了大沼泽之中。根据事务官管理法,在遇到不可抗力的时候,延迟报道是允许的。”
李牧双脚一并,站了一个标准的军姿。
废土上的意外事件实在太多了。所以对于报道日期的要求并不是十分的严格,只要不迟到一个月以上,就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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