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电话,是季豪打来的。
她和季豪的相遇,可以说是一场英雄救美式的相遇。
虽然他的体积,更像狗熊。
19岁那年夏天,她在回家的路上,被小流氓拦住了去路。
是路过的季豪出手相救,将欺负她的小流氓给揍得鼻青脸肿。
从那以后,她就每日跟在他的身后……成了他的跟屁虫。
在所有人都说季豪就是个小无赖时,只有她,仍觉得他好。
不为别的,就因他的眼神很清澈。
20岁那年,她考上口碑不错的大学。
而他,被他爸逼着进了高考补习班。
她一星期给他写一封信,而他,半年内只给她回了一封。
信中,他说他仍旧每日打架、逃课、无所事事。
在他生日那天,她千里迢迢地回到老家,满怀喜悦的心情,把亲手缝制的牛皮烟盒作为礼物送给他。
可他呢,吹了声口哨,就漫不经心地把牛皮烟盒扔在车篮里。
还说这东西带在身上挺麻烦的。
虽然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但她还是鼓起勇气向他表白了:“季豪,其实我,喜欢你,我希望你能好好补习,考到杭城来。”
他看看她,却夸张地“哈哈”笑了起来。
说他一直当她是哥们儿。
从那以后,她就没再给他写信。
一年之后。
他忽然无声无息,不留只言片语,就地去了米国。
那段时间里,她的心,一直那么疼。
超越年华的疼。
后来的后来。
就是她一直在无望的守候里等待着,直到毕业回到老家,遇到了吴琛,才让她决定将这份感情尘封。
他为什么现在才回来?
他为什么现在才想起给她打电话?
接完电话的李婉晴,有些失魂落寞。
和吴琛说了声要去见一位朋友,就匆匆地出门了。
连吴琛提议开车送她,都被她婉拒了。
她顾不得换衣服,直接打的前往约定地点……七星云顶酒店。
在出租车上,她拿起化妆镜,整理了一下仪容,顺便给自己补了个妆。
“兹兹。”
出租车稳稳当当的停在七星云顶酒店的门口。
付了钱的李婉晴下了车,怀揣着紧张的心情,走进富丽堂皇的酒店大堂。
一路走来,身穿旗袍的她,吸引了不少过路行人的目光。
“哇!她身上的旗袍,好美啊!”
“她这身旗袍,即精致又很显高级感,就是不知道,出自哪位大师之手?”
“她这身旗袍,放在任何一部民国剧里,也不会觉得出戏。”
“不会真的是那个剧组演员入住酒店吧?”
“哎,为什么她穿上旗袍活脱脱一个端庄娴静的民国小姐气质,而我穿旗袍,却总有一股迎宾小姐的味道呢?”
“那是因为,你缺一件像她身上一样精致的旗袍。”
“……”
这时,一位西装革履的年轻小伙,边走边时不时地回头瞧一眼李婉晴的身影。
却一个不留神,和大厅的石柱来了一次亲密接触,疼的他直揉鼻子。
大厅里的人不禁被这一幕逗乐。
西装革履的年轻小伙,揉着鼻子,有些不好意思地走了。
这一有趣的小插曲,李婉晴却无心顾及。
在询问服务员,得知酒店咖啡厅的具体位置后,她迈着小碎步,来到咖啡厅门口。
季豪戴着一副黑色框边眼镜,一身价格不菲的西装。
跟从前相比,明显斯文了许多。
但她仍在人群中,一眼就认出了他。七号7hxsxs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