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谦看着满地的衣服、扔的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为周絮准备的梳妆台上摆满了各类精巧首饰、胭脂。就连卧房中间本放着茶具的圆桌,都被各种盒子堆成了小山。

“你这是在干嘛?家里遭贼了么?”

遭什么贼,就在土匪寨子里,哪里还有贼,周絮顾不得和汪谦开玩笑。

“汪大哥,你早起怎么不喊我一声,这已经日上三竿,头午都过了大半晌,该如何去给公公敬请安茶呢。”

新婚头一天要早早去给公婆敬茶,这是母亲陆氏千叮咛万嘱咐的。虽说汪谦母亲已经故去,只剩下公公,那更不能怠慢了落人话柄。

汪谦在屋里收拾了个地方,将洗脸盆放下。“爹不会怪你的,我之前跟他打好招呼了。”

“啊,那就更不行了,这种事情怎么好迟到呢。”周絮已经着急的跳脚了,“我先洗漱,汪大哥你到外面等我一下,马上就好。”其实周絮没好意思说,自己还需换件衣服。

“好,不急,你慢慢来,我去给你准备早点。”

“有劳汪大哥。”

汪谦看着眼前客气有加的妻子,与昨天吹胡子瞪眼的完全不同,他知道,她还没有对自己卸下心防,现在表现在自己眼前的样子,不是真实的她。

汪谦知道,自己有足够的耐心等,等她对自己情深意重,等她愿意展现真实的自己。也等自己在她心里像一株小树,生根发芽,遍开盛花。

门被推开,眼前的女子不再是昨日满脸脏污的“小花猫”。

汪谦只见周絮身穿长及脚踝玫红色长棉裙,外罩粉白夹袄,修长白皙的指尖半掩在袖筒中。唇红齿白,眉目含笑,带着女儿般的娇羞,在初冬的暖阳下,青春可人。

汪谦素来知道周絮是美的,是温柔大方的美,是端庄雅致的美,是诗书般秀气的美。

却不知她还有这般青春灵动的美,这是这个年纪的女孩儿特有的纯真,以及由内而外散发出来的青春气息,都那么活泼,热烈。

“吃过早点再去敬茶吧,爹……”汪谦的话还不知道怎么开口,周絮已经迫不及待,

“先去敬茶再吃不迟,爹会不高兴的。汪大哥带路吧,早去早回。”

汪怀义也同在寨子里住着,只是不与汪谦在一起,由于孙高秀常年在外,很少管寨子里的具体事务,便交给汪怀义这个二当家的来操持,汪怀义在寨子很有威望,大家都很敬重。

周絮自然不敢慢待,何况他还是自己的公公,谨言慎行,谨言慎行,周絮在心里一遍遍告诉自己。

看到周絮紧张的样子,汪谦觉得她甚是可爱,又不忍心戳破,便带着周絮往寨子里义堂走去。

义堂是寨子的正中心,是寨子里有头有脸的人议事的地方。东南西北各处设有四个分堂,其实也就是岗哨,每天昼夜都有轮流值守,是守卫寨子安全的所在。

汪怀义一直住在义堂,便于发生了事情可以紧急处理。

汪谦一路走来,遇到了几个在路边晒太阳的汉子,都对汪谦挤眉弄眼的调侃着,周絮只当看不到。

到了义堂,汪谦见父亲早已开始处理公事,便轻轻“咳”了一声,父亲一旦开始处理事务就十分专注,不大关注来人。汪谦这是为了引起父亲注意,然后领着周絮躬身行礼,“儿携媳妇给父亲行礼。”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