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入感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一本小说如果没有代入感,就无法走进读者心里。

一部电影如果没有代入感,就无法让观众支持。

一名素人,因为幸运,登上了天王的演唱会,从身份上而言,这对于在场的观众们来说,很有代入感。因为他们代入不了天王的角色,本身却全部都是素人。

在这种情况下,当台上的那大叔展露出自己强大的唱功后,粉丝们先前的质疑和惊诧全部变成了掌声和欢呼。

毕竟天王唱的好是应该的,但是素人唱得好,就很值得惊叹。

“看来我的粉丝们都很喜欢你啊!”在阵阵欢呼和呼唤声中,周健笑着对李亦道:“要不,再唱一遍?”

李亦摆手道:“不敢,不敢,这里毕竟时是周哥你的演唱会,我唱一首是因为幸运,再唱下去就有些喧宾夺主了。”

周健失笑道:“好吧,既然你这么想,我也不勉强你,来,正式的向大家打一声招呼,介绍一下你自己吧。”

“大家好,我叫李亦。”

“完了?”周健惊诧问道。

“完了啊,不是让我介绍一下自己吗?”李亦说道。

看着周健脸上无语的表情,台下粉丝们顿时哄堂大笑,李亦嘴角颤动了一下,忍住了笑容。

“再说的详细一点,和粉丝们好好聊一聊,也让我歇歇嗓子行不行?”周健笑着说。

李亦朝向观众,笑着开口:“好吧。大家好,我是李亦,勉强也算是一个歌手吧,虽然现在还在酒吧里面驻唱。一些朋友们可能听说过我另外一个名字,酒吧大叔,就是挂在热搜榜上的那个,也不知道现在掉到第几位了。这种感觉就像是我出道即巅峰,然后热度一点点的往下掉,最终彻底凉了。”

“哈哈哈……”听到这里,在场所有观众尽皆爆笑了起来,有的甚至捂住了肚子,笑的肚子疼。

在这个年代,就连相声还是一种凉凉的状态,更别说后来爆火的脱口秀了,因此还没有多少演员能够这么玩梗,喜剧效果也确实很明显。

周健看着全场哄笑的一个状态,心中止不住的赞叹。

这个找关系,走后门才能登上自己演唱会的大叔,的确是很有本事,不说别的,就逗笑粉丝这一点,便足以令他认真学习。

歌曲乃至其他的任何形式也好,之所以能够吸金,不就是可以让粉丝开心吗?粉丝不开心的话,谁会支持你?

“从《那女孩对我说》到这首《夜空中最亮的星》,每一首歌,都有金曲的质量,有的人凭借一首歌都可以火好多年,你这都两首歌了,最起码也能吃十多年吧。”见李亦说着说着,又看向了自己,周健接话道。

“我给自己的定位人设是创作型歌手,毕竟以我的长相来说,也注定很难靠脸吃饭了……”李亦开口说。

这时,观众席又响起了一阵爆笑声。

“喂,你们控制一点,我是歌手,不是小品演员。”李亦瞪着眼睛说道。

结果台下的观众见此又笑作一团。

“完了,周哥,你的粉丝们疯了。”李亦很无奈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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