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柳翎的沉默时长里,对方敏锐地悟到了她应该不是很想接这个单的事实。

因此,不等柳翎开口拒绝,他立马进行了补救。

“我们老板真只是要个歌,以及一作的名头,风格随你怎么发挥,这demo你给改得只剩一句都行。”

“而且,我们老板这次经费绝对大方,市场价两倍,后续如果这歌能有收益,给二作分成不买断。”

柳翎想拒绝倒不是因为钱的问题,如果她还是之前一样的纯幕后,那么哪怕不给署名,两倍市价她也会接。

只是,她自己现在也在比赛,也需要写歌做歌,其他人给的demo不需要添加很多属于她的东西,她基本是负责填色的,倒没什么所谓。

可这个,等于是底子都需要她自己打,跟让她做一首又有什么区别呢?

同一时段做出来的歌,难免有相似,对方公司的老板既然能花大价钱买歌,那么在营销上花的钱就更不会少。

她要是没比出来什么成绩,早早淘汰了还则罢了,一旦有点名气,那同样原创还风格类似的她,就是绝佳的读作比较实为拉踩对象。

音乐审美其实也是很主观的东西,不是太过不及格,观众很难评判什么是好什么是不好。

很大程度上,谁肯花钱,谁就能决定观众心中的评价标准。

别的什么情况下被踩也就罢了,被别人拿自己写的作品踩,柳翎不可能接受。

因此,哪怕是这公司给的价格对目前经济不够宽裕的她来说很诱人,但她也不准备接这个单。

“我可能有件事情忘记跟你说了,我个人最近编曲上略微有点心得,所以最近大概会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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