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米香味从锅盖的边缘,不经意就飘了出来。
他并没有停下,准备将摆在灶台边上那些全新的碗筷洗一洗。
碗被草绳直直地捆成了三摞,他把它们逐一地拆开,放入水盆中。
顾晓晓回了趟屋子,才发现字画都已经挂上了。
正厅的墙上,是一幅对联和一幅水墨画。
她不懂这些风月,只觉得十分好看。
可是一走进寝居,却蹙起了眉头,因为床铺的墙头挂着三个字。
上书:须耐烦。
她用力推开后门,站在低矮的台阶上,气呼呼地问,“怎么?我这人看上去,很不耐烦吗?”
水盆边的碗,此时已经叠起了一只又一只,他抬起头,看了她一眼。
“姑娘你现在这个样子,不就是?”
“你!”
“姑娘还请不要误会,其实在这‘须耐烦’的前面还有三个字,叫做‘自然醒’,放在床铺之上,再合适不过的。”
“那你直接挂‘自然醒’不就行了?”
“我只是想告诉姑娘,幸福其实可以很简单:心无挂碍便可自然醒,平和坚韧方能须耐烦。”
“你的意思是,我像是有心事的人?”
“每个人都有心事的。”
见她不说话,他又问道,“原来姑娘你,姓顾?”
顾晓晓被吓了一跳,难道自己暴露了?可是这不可能啊,方奇才也没有这个胆。
“你,你怎么知道的?”
他从盆里捞起了一只湿漉漉的碗,碗口对着她,挥了一挥。
因为他每洗一只碗都能看到,碗底刻着一个“顾”字。
每一个字的字体都不同,是圆润还是细幼,全凭刻碗师傅当时当刻在手上的心意。
每洗一只他就欣赏一次,倒是别有一番乐趣。
顾晓晓松了一口气,想起来昨日去林州街上的碗铺子,挑完了碗,店家问她碗底要刻什么字时,她随口就说出了自己的姓氏。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是个好姓。”
她没听懂他说的这话,不过话题至此,她才想起来,算起来这已经是他们之间第三次见面了,互相竟都没有开口问过名字,虽然她其实知道他的很多事,包括那些他自己都不知道的事。
“对了,我叫顾晓晓,你呢?”她刻意装作很随意地问。
“噢,我叫方立珍。”
顾晓晓瞬间就明白了,这一定是他爹方奇才的有意安排。
“方公子在家,也会时常下厨吗?”
“倒也不是每日都下厨,只是不知为何就是喜欢捣腾厨房之事,除了睡到自然醒,吃也是很重要的。”
她脱口而出,“吃什么不重要,只要能吃饱就行。”
小时候在街头讨饭的那几年,饿肚子的滋味就像已经融入了她的血脉,吃饱对她而言就是最大的奢求,哪怕后来入宫多年,她也从不挑食,有什么吃什么,样样都觉得津津有味。
虽然平日总听娘娘说,什么东西要怎么做才好吃,稍有细微不同就会有天差之别,可是她自己却是怎么也吃不出这些区别。
他掀开了大铁锅的盖子,用勺子舀了一舀,翘起了嘴角,“顾姑娘,粥已经差不多快好了,也不必再往里添柴禾了,就这样温着就好,姑娘你随时都可以盛着吃。”
“有劳方公子,要不要坐下来一起吃?”
“顾姑娘不必客气,我还要赶回去开铺子,就先告辞了。”
“既然如此,那我也不强留了,我送你。”
看着那个白衣背影逐渐远去,变得越来越小,顾晓晓还一直倚在篱笆旁边。
“你煮粥,我劈柴,这好像……是不是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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