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元元之所以在这半年间发生了巨大变化,是因为她遇上了胡志诚。

半年前,胡志诚只身一人回到家乡,父母已经不在,家也没了,他不知从何处着手开展工作。

那天,胡志诚坐在高山县城小西街的一块青石板上,眼睛盯对面的一个店铺。那是孙卫民的店铺。它要过去与他接头,于是先在这里观察一阵子。

胡志诚坐在孙记药铺对面,佯装在观看别人下象棋,实则用眼角观察着孙记药铺进进出出的人。他看见一个穿得很破烂的小姑娘出现在药铺门前,只见她进去转了一下,出门的时候故意与一位大婶撞在一起了。就在那一瞬间,小姑娘的手伸进了那位大婶的怀里,掏出了一个小布包。那位大婶毫无知觉,依然往药铺走去。胡志诚却把这一切看得真真切切。原来这小妮子是个小偷!

那小姑娘得手以后匆匆走到了一个墙角,掏出小布包打开来看,里面有两枚银元。小姑娘脸上眨起来喜悦的神色。突然发现有个人站在了自己面前。她扭头就跑,可是,手臂却被抓住了。

胡志诚也不说话,只盯着她看。小姑娘一急,低下头对他的手腕狠狠地咬下去。胡志诚没有松手,而是手上稍稍用了力,那小姑娘马上痛得赶快松了口,眦牙列嘴地叫道:“痛死我了。”胡志诚看了看手上的牙印,说:“再不老实,我加点力,你的骨头就碎!”

“干什么?我又不是偷你的!”小姑娘说。

“你怎么能偷人家买药的钱,说不定正有一个人等着这药回去救命呢,你这不是要害别人的性命吗?快去,给那位大婶送回去。”胡志诚低声地命令道。

小姑娘乖乖地回到了孙记药铺。只见那位大婶正坐在地上哭天喊地:“天杀的啊,雷怎么不霹了这种人啊!我娘命苦了,我好不容易借了两块大洋,刚要给我娘买药回去治病,不知哪个天杀的,竞偷了我的钱。你要害死我娘啊。”那女人只顾闭着眼睛干嚎,却没有注意到,小姑娘走到了她跟前。

小姑娘把小布包递了过去:“诺,还给你吧。”

那女人睁开眼一看,扑上来抓住小姑娘就一阵暴打:“我打死你这个贼!我打死你这个贼!”小姑娘也哇哇大哭起来。

胡志诚上前隔开了她们,说:“这位大婶,行了,打两下解解气就行了。她还是个孩子,别打坏了。”

那女人还不解恨,又骂道:“这种有娘生没爹教的野孩子,打死了才活该。”

小姑娘益发哭得伤心,两肩一耸一耸的,漂亮的小孩子脸蛋上挂着两行清泪,显得楚楚可怜。

胡志诚陪着她走出了孙记药铺,将她带到一个小饭馆。

“饿了吧,没钱买东西吃是吗?”

小姑娘使劲地点点头。

胡志诚在一个小饭馆里叫了两碗饭,不等胡志诚开口,小姑娘抢过一碗饭来,抓起筷子便狠命地往嘴里扒饭,转眼间就把一碗饭吞到肚子里了。眼睛还直勾勾地盯胡志诚手中那一碗。

胡志诚还没动筷子,看她还很饿的样子,便把自己那碗也推给她,小姑娘毫不客气,把另一碗饭扒了一大半到自己碗里,又狼吞虎咽起来,三口两口的全吞了下去。

胡志诚正要把剩余的饭全给她,她却摇摇手说:“饱了。”

“你几天没吃饭了?”

“三天。”

“怪不得,饿成这样。你爸妈呢?”

“没了。”

“爸妈都没了?”

“我从小就不知道爸爸是谁,是妈妈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前几天,妈妈也死了。”

原来是个孤儿。胡志诚仔细端详着这个孤苦伶仃的小女孩,心中不禁生出一股怜悯之意。虽然刚才小女孩做了小偷,但是胡志诚却看出这个小女孩本性不坏。在江湖闯荡这么多年,胡志诚练就了一项看人的本领,看人一看一个准。他看人最重要的是看眼睛,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他透过人的一双眼睛就能看出其内心的好坏。他从这个小女孩的眼睛里看到,她仍有一颗澄澈的心灵。

“你这日子怎么过呀?”

她只是摇摇头。

“要不这样,你这两天跟着我做点事,我给你饭吃,怎么样?”

小姑娘又使劲地点点头。

“那你叫什么名字呀?”

“我没名字,村里的人叫我东丫头。”

胡志诚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位一脸稚气的少女,发现她长得很好看,脸如鹅蛋,珠圆玉滑,一双大大的黑眼睛犹如秋水般清澈明亮,这眉毛脸蛋显示的分明是一个美艳动人的少女,身体已发育成熟,虽然身上穿得很破旧,但是宽大的粗布衣服也掩盖不住她的妙曼的身材。一头蓬松的乱发掩盖了娇嫩的脸庞,让人误以为只是一个粗俗丑陋的乡村野丫头。

经过一翻考察,胡志诚对她有了一定的了解。

据村里的人说,小姑娘的母亲原是广州的一个青楼女子,被本地的一个姓危的小财主带回家,生下了她,但财主知道这女娃其实不是他的骨肉,所以她没名没姓,村里人就叫她“东丫头”,意思是从广东来的丫头。村里的人一直对她们母女俩很不屑。唯有危家的一个大户亲戚比较看得起这母女俩。那亲戚是当地的大地主,有钱有势。对这苦命的娘俩却照顾有加。老财主叫许光第,是个前清秀才,不仅识文断字,还会给人相面。他特别喜欢这小姑娘,说她漂亮聪明,是个奇女子,将来必有一番大作为。但许光第的黄脸婆却道破了天机,说其实许光第是个老色鬼,看上了小姑娘母亲的美色,想沾腥儿,所以处处照顾她母女俩。不过许光第的两个儿子对小姑娘是真的好,这一点村里人都知道。前几年姓危的财主突然病死了,危家的人硬说是她母亲害死的。母女俩在这个家呆不下去了,只好流浪,四海为家。只要给口吃的,她母亲就可以献身。三天前,母亲也死了。十五岁的她只好独自上街,看样子只能卖身糊口了。她娘生前还把自己的妙手空空之技也传给了她,于是,她偶尔也做些小偷小摸的勾当。

胡志诚觉得这个小姑娘实在可怜,如果扔下她不管,她势必只能干些偷偷摸摸的事。自己把她带在身边,虽然多了一张吃饭的口,但是有这么一位小姑娘在身边,也可以给自己的身份做一些掩护。他们可以扮成兄妹,大哥哥带着小妹妹走亲戚,说出来名正言顺。

胡志诚给小姑娘换了一身干净的土布衣裳,从此便将她带在身边了。

鉴于近来情况比较复杂,他无法确定孙记药铺是否已经遭到破坏,连续观察了好几天,心中还是没有底。于是,她要这个小姑娘先去探探路。

小姑娘走进药铺,问掌柜的:“老板,我叔叔有一批在山里捕到的毛鸡,你们店收不收?”

“毛鸡?活的还是死的?”掌柜问。

“已经晒干了。”小姑娘说。

“让你叔叔拿来吧,当面验货才能确定收还是不收。”

“不是本地货,是外地的。”

掌柜的警觉地问:“你叔叔是要换钱呢还是换货?”

“这个,他没说。”

掌柜的看看四周,对她说:“那你回去告诉你叔叔,叫他放心过来吧。我这里的买卖,价格很公道。”

小姑娘便回来了,将老板的话一五一十地转告了胡志诚。

胡志诚终于来到药铺的柜台前面。

“老板,我有一批在山里捕到的毛鸡,你们店收不收?”

“活的还是死的?”掌柜问。

“已经晒干了。”胡志诚回答。

“那你拿来吧,当面验货才能确定收还是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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