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桩婚事大抵还是不算成的,白婧从秦府离开那天,因得传闻中西洲离城那个亿万少女的梦的城主与明荠小公主晋欢心结为秦晋,大部分人都聚焦于这件事,便没有几个人再来议论她。

秦轩来千安客栈邀我吃酒那天天色不太好,一如上神的脸色,我同他左右说了许多好话,后来才知道他不是因为吃酒生气,恐怕是天上那帮不省心的又给他撂了一堆麻烦的挑子,他得离开些日子。

“诸事小心。”我便上神用力挥挥手。

秦轩这人吃酒的地方倒是有些意思,不是他家那处豪华的宅子,也不是小酒楼,倒是一处隐在深巷的旧院子。

院子里但是也干净,大抵总有人打扫的缘故,他拿着锄头在院里那棵两人合抱的桂花树下挖了一会儿,然后拿出一坛酒放到桌上。他拍拍坛身道:“日子不长,三天前放进去的,不过酒还是好酒。”

我寻思着这儿人酒量都不太行,除了代千安,能与我喝个棋逢对手,其他人显然都弱不禁风。

不过这酒后劲也的确有些大,我脑袋竟然还有些昏沉,我看见秦轩摇摇晃晃的又埋了一坛酒,然后将两个玉簪放进去,然后用土盖上,席地坐在旁边,手拍着埋酒的地儿道:“先生,这是,秦轩和他的木小妹的墓穴。”

一场大火以后都需要一场大风,不仅可以将那些余热都冷却,除了废墟,谁也不记得那儿曾经的故事。除此之外,还可以将那儿留下的绝望的气息和零散的骨灰都带走,跟着风走,散在风中,大抵也算是行过万里路,走过千重山。

“我没有她的骨灰,百年之后,我死了,怎么和她合葬?

我这个木小妹,一辈子温温柔柔文文弱弱,也就脾气大这么一回,离开我嫁了别人,还丢下我一个人奔赴火海。

我曾经做了十八年的梦,我要娶白家那个总是穿着粉色裙子在花丛间跳舞的女儿,她和我订有亲事,她很好看,漂亮的像是仙子。

我总是趴在墙头偷偷看她,有一次她发现了我,但她没有叫人,她满脸好奇地问我,你可是秦家那小公子?我的未来夫君?

我说,对的,等我们长大了,你就会嫁给我,我会是你的夫君。

她便咯咯咯笑开了,真好看,比那些开得正盛的花儿还好看,我一时间看得入迷,从墙头摔了下去,可我一点都不疼,我开心极了,我想大叫,想奔跑。

我不喜欢成日里坐在房中习书,读什么劳什子兵书道理,我对数字天生敏感,与人结交令我快乐。

七阳城的人们总笑我,表面上对我挺尊敬,其实我自己心里清楚,要是我这背后的秦家哪一天倒下,估计就得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了。

不过我信白家不会置之不理,秦白两家生意多有来往,关系也好,而我与白婧,也注定是要做夫妻的。

那个穿粉衣服的小女孩渐渐长大,依然比花还俏,可她与城中那些庸俗的女子一般,都爱慕那个离城城主,我一看他就不是什么好人,可我不知道怎么才能让白婧也认识到这个现实,一方城主,而且这么多爱慕他的女子,她白婧,根本排不上号。

我必须承认,她虽然在我心里是个宝,谁也不能亵渎的高岭之花,但对于其他人就不是这样了,这个人比如我在梦回楼遇到的男子,他喝的有点醉。我和他挺合契,多喝了几杯,便同他说起白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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