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浩之靠在溪春阁喝茶,廖成辉姗姗来迟。
“出门的时候有点事。”成了亲之后,廖成辉的肚子鼓起,脸也圆了不少,颌下蓄着长须,哪儿还有当年青涩书生的模样?
“你这生活还真是不错。”秦浩之笑道。
“哪儿比得上你逍遥自在,在外游历,画技应当更为精益了吧。”廖成辉说道。
“有些所得,更为精益说不上。”秦浩之说道。
“谦逊了。”
两人说了一会儿闲话,就说到了秦浩之娶妻的问题上来了。
秦浩之摇摇头,“我还不急,再找的总要寻个称心如意的才是。”
“这倒也是。”廖成辉说道,“你有才华,再娶的继室也要是饱读诗书之人。”
秦浩之笑而不语。
原本娶妻要娶得是贤德,而这几年,就有了变化。娶妻从贤德为第一位成了才德为第一位。
这样的转变要从十年前清平侯娶妻开始说起。
清平侯娶了户部尚书的嫡长女宋氏,婚后仍然不会拘着宋玲珑,屡屡有佳作传出。在新帝登位的时候,宋氏曾谱一曲,引得百鸟来朝,甚是壮观。还有承谨的诗词,让人觉得这天下的钟灵毓秀都到了宋氏那里。
新帝之后,在清平侯的提议下开了海禁,清平侯也有原本的闲散王爷摇身一变,入了理藩部。番邦之人来朝,刚开始语言不通,后来,宋氏编纂了番邦语言的词典,还有民俗簿子,帮助了双方了解相互的风俗。
宋氏还资助设立了女医院,让清贫的女子多了一条路,而且也因为女医的成长,让婴儿的夭折减少了不少,挽救了不少女子的生命。
许多闺阁的女儿家,心中敬佩的第一人就是宋氏。
宋氏与清平侯的感情也是让人称道的。
清平侯无妾,甚至可以说是宠妻狂魔。侯夫人宋氏的头面永远是款式最新最好的,一粒粒圆润的珍珠,鲜红的像是鸽子血的宝石,晶莹剔透的萤石,每次带出来,都会让京都里贵夫人的喜好风向换一圈。更遑论宋氏的衣衫了,她的用度在清平侯的能力范围内都是最好的。
两人每年都会外出行走,遇到了好风景更是会合奏,误入的人见着了,还以为见着了一对神仙眷侣。
男子俊秀,女子柔美,于风中奏琴,顾盼之间说不出的默契,可不让人以为见着了神仙?
正是因为宋氏和清平侯,从京都开始,慢慢转变了观念,男子想找个如同宋氏一般的才女,女子愿意做个如同宋氏这般的女子,有如同清平侯一样的郎君。
女子无才是缺德这一观念深入人心。
这风气自上而下,慢慢寻常的百姓也愿意找个识字读书的妻子。同时也发现,女子读书的好处不仅是让后院安宁,就连孩子也要比无才之人抚育的要聪慧的多。
“你看,这楼下是不是侯爷和侯夫人?”廖成辉忽然说道。
秦浩之看着楼下,清平侯从马车下来,伸手扶着女子下马车,他忽然就想到了很多年前,有一个少年自马上翻身而下,扶着自己的小厮下了马,想到了那里,忍不住微微一笑。
从马车里下来的确实是苏玲珑,生了孩子,风姿依然清艳,发间是银嵌蓝色宝石,流苏缀在耳畔。
站稳之后看着赵煜,微微一笑,“哪儿用这么小心。”
“小心总是好的。”赵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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