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锦煜,洛世子,洛王府唯一的子嗣,洛王爷是当朝唯一的异性王爷,原本并不姓南宫,算是一个江湖人士,皇上还是太子时,一次在狩猎场被当时凑巧经过的洛王爷救下。
洛王爷并不想入朝为官,每天就是喝酒作诗,想要继续过自己潇洒肆意的生活,皇上也不勉强,只说为了感谢他的救命之恩,希望他可以在京城多待些日子。
洛王爷并没有推辞,当时的皇上就经常跟他一起喝酒,下棋,谈论各种人文历史,渐渐发现洛王爷是一个非常有才能的人。
洛王爷也觉得皇上和自己想的权贵不同,完全没有架子,慢慢的两人就成了无话不谈的知己,并结拜为异性兄弟。
后来大越国被周边三个小国联合发动战争,又赶上内部争夺皇位,简直内忧外患,京城离不开人,如果太子出战,那么皇位就与自己无缘,当时的皇上就想让这个自己最信任的兄弟代替自己出征。
皇上开口,洛王爷义不容辞,经过几年战争,终于稳定下来。可以说这个江山有一半是洛王爷打下来的。
皇上登基后便封了他为王爷,给他娶了当时京城第一才女,也是丞相的独女,柳沫兮。还赐了洛阳为封地,所以是洛王爷。
洛王爷也不去自己封地,在皇上坐稳皇位后就放下手中所有权利,只做闲散王爷。这让当今圣上对他更是宠信有加,对这个兄弟唯一的儿子也是放纵得很。
所以南宫锦煜在京城贵圈有一个别称:小霸王。
由于皇帝的疼宠,南宫锦煜比皇子还要让人敬畏,在京城除了二皇子南宫锦玧和战神三皇子南宫锦璃,其他皇子都是不敢招惹这个小霸王的。
南宫锦煜在马车等了一会,有点不耐烦,买个东西这么慢。索性自己起身下车,贴身护卫也就是坐在车架上的黑衣男子启炎紧跟而上。
致安眼看着前面还有两个人就轮到自己了,突然看到世子爷径直越过自己走到摊子最前面。
站在最前面的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看到有人插队跑到自己前面,刚想开口,在看到南宫锦煜的瞬间,闭上了嘴。
他是从京城来的,有一次跟朋友喝酒,有幸在酒楼见过洛世子一次,所以是认得他的。幸好自己刚刚看了一眼,不然真是小明都得去半条,男子老实的退后两步等着。
后面排队的几个也是有眼力劲的,看南宫锦煜一身华贵苏锦,气质不凡,也没人上前阻止。
郭菲菲看着走到自己眼前的白衣男子,举手投足间就显露出的高贵不凡,漂亮的丹凤眼,挺巧的鼻梁,薄唇微勾,眼里却丝毫笑意都没有,站在这里就让人倍感压力。
南宫锦煜看到郭菲菲一个还没长成的女娃子,其实他自己也才十五,不过在他看来,郭菲菲就是一个小女孩,眼底的一丝惊讶瞬时隐匿无踪。
低沉暗哑又带着些清越的声音想起,“小丫头,盛点你这个卤味出来,让本世子尝尝看。”声音好听话却不讨喜,这么理所当然命令的口吻,郭菲菲真是感受到封建社会的等级差距。
其实洛世子觉得自己挺客气了,要不是看这么个小丫头,他才不会这么客气。
真是站的高度不一样,思想差距也那么大。启炎也觉得今天世子爷心情应该挺好的。
没办法,顾客是上帝,最重要的是权贵惹不得。
郭菲菲依言将四个不同的吃食各拿一个,递了双干净的筷子给南宫锦煜。
南宫锦煜颇为嫌弃的看着手里这双从没用过的普通筷子,算了,这会就不矫情了,主要是味道勾人。
南宫锦煜先夹起了一个鸡蛋,吃了一口,“嗯,不错,怎么做的?”随口一问,也没真的想听。
又吃了其他几样,眼里的充满好奇和思索。
“你做的?”他审视的打量着郭菲菲。
郭菲菲礼貌点头回答:“是的。”
“全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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