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击休克治“网瘾”,虽未至天怒,但人怨难平!

想必大家对于电休克治疗网瘾一事件早有所知,最近又从网络上看到了关于此事的几件新闻。个人看了十分气愤,忍不住要说几句话!

“电击治网瘾亲历者称被电击时生不如死”

“杨永信网络成瘾戒治中心:违反86条规定即遭电击”

“部分家长不解叫停电击治网瘾记者采访被打”

“临沂网友爆料杨永信天价胡乱收费逼迫孩子下跪捆绑电击”……等等太多关于此事的报道了!

其中一篇指明: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心理科王相兰博士介绍,从有关介绍不难看出,杨永信的电击治疗属于精神疾病治疗常见的“电休克治疗”的范畴,但二者又不完全相同。“常极度躁狂的精神病和严重自杀倾向的抑郁症患者,我们才建议首选‘电休克治疗’。”

都说孩子是“祖国的花朵”,那么此等行为明显属于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导致在青少年弱小的心灵中留下终生难以磨灭的阴影与创伤,为何主事者还可以继续的逍遥法外?

并不是肉体上的伤害才是伤害,而这种对精神乃至心灵的伤害,凶手难道就可以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岂不是如某国一向倡导人权,遵循人道主义,却仍停不了虐待战俘的新闻!

难道我泱泱华夏,已经将忠孝仁义诸般代代薪火相传的传统道德礼教,全都弃于脚下了吗!

如果这般情况发生在那最起码表面上对人权十分维护的西方国家,估计肇事者如今恐怕早就呆在监狱中服刑悔过了!

而且进一步去讲,都说现在社会上许多触犯法律者,是因为幼年时经受过不美好的经历,与社会环境对人们的压力,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估计这样的人在其中应该zhan有不少的比例!

那么如今这所谓的电击“治疗”,挂着治疗的幌子,行电击、禁闭等伤害为实,会对那些受到了电击等虐待,身心受到摧残的孩子们的现在与未来,造成怎么样的影响?

这些家长可能在心里是希望“救”孩子,可没想过此举几乎会毁了他们孩子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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