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空如焚,

泪痕经天。

黑雾迷城,

昼夜翻转。

血染十字,

苍生嗟叹。”

——《黑暗福音书》第一章第十八节

1589年,金鸢尾花王朝第四位皇帝莱德二世当政的第十一个年头。尽管后世的史学家对这一年大肆渲染,但在这改变所有人命运的一年中的头五个月却实在是乏善可陈。三月底,首都圣光大教堂的几位祭司联名给皇帝写信,报告称有红色的彗星划破南部夜空,落在阿喀斯特山脉背后,这一异象可能预示着一场浩劫。

鉴于祭司们一向喜欢危言耸听,皇帝陛下显然没有给予这一事件足够的关注,他在拨给教堂一笔一千金币的善款,并派使者委婉的规劝祭司们不要过量饮酒之后,就把这件事放到一边了。到了六月初,一场突如其来的黑雾席卷了阿喀斯特南部山脚下的一个边陲小城,引起了当地的一些交通混乱和治安问题。鉴于皇帝在之前对此事早有态度,汇报文件上只有短短一行字:天气状况反常,经市长与治安官调度,未对本地造成影响。

但当时谁又能未卜先知,这一场黑色的大雾竟会在所有人心中留下阴影,久久挥之不去。

位于阿喀斯特南部的卢丹是一座富有商业气息的小城,每到春天,这里的人们把成捆的羊毛、兽皮和一桶一桶的葡萄酒装上马车,换回烟草和茶。这里还有全帝国最好的手工匠人制作的长剑和匕首,不用说,这些都是供给前线驻军使用的。

由于靠近边境,卢丹还成了某些毒贩的秘密中转站,在黑暗的小巷里一种有魔力的小树叶——古柯叶被流转到个帝国的每个省份。

这座小城从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就伴随着车马和人声的喧嚣醒来,到了夜晚又伴着叮叮咚咚的打铁声入睡,日复一日,即使在战乱的年代里也没有改变过。可就在六月三日一早,这种百年不变的景象被一场大雾打破了。

这场雾浓的如同烟囱里冒出的黑烟,视力再好的人也看不见十步以外的任何情形。所有的商业活动只能被迫停止。说来也怪,这场黑雾还带来了低温,六月初居然像冬天一样寒冷。人们点起油灯,翻箱倒柜找出冬衣,蜷缩在家里。这种鬼天气,恐怕只有本该上学的孩子才会感到高兴。

卢丹本地治安官为这种极端天气忙的焦头烂额,马车如果出行不知道会酿成多少惨剧。因此他命令巡警们全部出动,挨家挨户的敲门告诉居民们暂时不要外出。不过谢天谢地,一上午过去了,除了几起不太严重的交通事故以外,总算没出什么太大乱子。不过只可怜了这些巡警,他们为了居民的安全,只能在严寒中身穿毛皮大衣,提着风灯工作。

圣贝拉街道上的两位巡警从凌晨五点一直忙到现在。由于警力缺乏,没人来换他们的班。这两人为了打发无聊的站岗时间,正抽着烟有一句没一句的聊天。其中一位身量甚高,笔挺的鼻梁下留着精心打理过的胡子,栗色的卷发梳向一边,露出犹如大理石雕塑的额头。他叫布拉提斯,今年二十九岁,很可能成为巡警队中最年轻的警长。离他二十步远的同伴叫冯斯,既是他的搭档也是朋友。只听见浓雾中,冯斯大声的抱怨着:“伙计,吃饭的时间要到了!换班的人还不来,真不知道治安官是怎么想的,我看多半是把我们忘了!不如咱们到约翰的酒馆坐一会,再吃上几张他做的奶酪煎饼,可比在这傻站着强多了!”

布拉提斯本想用眼神和手势制止他的朋友,但意识到他根本不可能看见,不禁苦笑一下:“好冯斯,别开这种玩笑,你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被别人听见的话会被投诉的。”

“好吧好吧,还没当警长呢就这么有派头。等你戴上徽章以后,还不得把我当头驴使唤!”

布拉提斯觉得又好气又好笑,说道:“你哪来那么多抱怨,咱们可比那些穷苦的人走运多了。他们才叫苦呢,只要这雾不散,他们就没法工作;而没有工作这些人就要饿肚子了。”

“哼,你就知道操别人的心!在这挨饿受冻的是我们呀”说完这句,冯斯就气哼哼的不再吭声。

过了好一会,向来喋喋不休的冯斯还是一声不响。布拉提斯心里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大声的问道:“冯斯,冯斯,你还在吗?”

可是身旁静悄悄的,并没有人回答。

他心里蓦地一紧,做巡警难免会得罪几个人,如果有人趁着黑雾在冯斯背后插上一把匕首那可糟了!想到这,他不禁紧张起来,又大叫“冯斯!冯斯!”

依旧没人答应。

布拉提斯的心一沉,他掏出警用哨子,按照两长三短的节奏吹了起来——这是询问对方是否安全的代号。

尖锐的哨声划破浓重的黑雾。在街角传来了冯斯愤怒的喊声:“见鬼!别吹了!布拉提斯,真是见鬼,连撒尿都不让我安生!”

布拉提斯悬着的心一下放了下来,都是这场大雾闹的,自己确实有点疑神疑鬼了。他清了清嗓子也喊道:“你去吃饭吧!我一个人盯一会,你可千万别喝酒!”冯斯好像听到了他的话,嘟嘟囔囔的嚷了些什么,一溜烟的跑去酒馆了。

布拉提斯又抽了几口烟,把烟头扔在地上,却不踩灭,呆呆的望着火星出神。

他刚刚29岁,也做上了一份普通人看来颇为体面的工作。但他并不满足于此,父亲是个会计,而母亲靠为别人浆洗衣服赚点零钱,这样的家庭显然不能对他的事业起到很大帮助。所以,他比其他警员更努力的工作。他有一张英俊的脸,一张说话很讨人喜欢的嘴,办起事来也很稳重,所以工作还算顺利。据治安官透露出的消息,他很快就要被提拔为警长了,这是他人生中的第一个,不,可以算是第二个转折了。

但他此刻却感到有点颓废。他要再花多长时间才能做到局长甚至本地治安官呢?十年?二十年?日子长的有点让人心慌。他羡慕那些衣着华丽,风度翩翩的贵族,他们含着金汤匙出生,将来注定是议员、将军、大臣,而自己也许忙碌一辈子都难以达到他们的起点。

说到贵族,卡蜜拉小姐正在一位贵族家里当家庭教师,不知道她能不能帮忙让自己结交上几位大人物。卡蜜拉小姐是他恋爱的对象,这位姑娘知书达理,心地单纯善良,长相也相当漂亮,但她也只是普通家庭出身,如果和她结婚,怕是自己一辈子和贵族无缘了。但这位小姐却偏偏又如此温柔、善解人意,对自己一往情深。要抛弃她另娶别人实在有点犯难。

忽然,眼前的火星灭了。布拉提斯回过神来,在已经熄灭的烟头上又踏上一脚,把身上的大衣裹得更紧了。这时,街道的另一边传来了两长三短的哨声,是冯斯在询问他是否安全。布拉提斯也掏出哨子吹出一长一短的哨音,意为:“一切平安”。

街道的另一边,冯斯提上裤子。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喝上一杯了,更别提等着他的还有热乎乎的奶酪煎饼和刚刚烤好,加了黄油和大蒜的大块鳕鱼。

正在冯斯满怀期望的抬起脚,他身上的汗毛忽然全都像触电一样立了起来,本能告诉他有什么东西正从背后悄悄的靠近自己。

它脚步极轻,几乎听不到任何声音,但这种危险的气息,冯斯已经经历过两次了。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时还很年轻,在部队中服役。那天夜里联邦军偷袭兵营,他在睡梦中被刺穿了肺,在刀尖触碰到身体的一刹那,他猛然惊醒,一股寒意传遍了全身。那次大难不死之后,差不多又过去了十年,在抓捕一名毒贩子时,毒贩用刀刺他的后背,他像未卜先知一样躲开了,结果只伤到手臂。

这一次,前两次死里逃生的经验仿佛又在咆哮着告诉他危险的来临。这个胖乎乎的巡警突然展现出惊人的反应,把风灯向后一挥,转过身来用手中的警棍猛地砸去。

就在风灯挥出的一瞬间,微弱的光亮照亮了一张狰狞的脸。这张脸上布满疤痕,一双眼睛像毒蛇一样发出冷森森的光。

冯斯一惊,警棍砸空了。但当他再次举起警棍的时候,只觉得眼前银光一闪,一股凉意爬上了脖子。

冯斯伸手摸了摸,鲜血像泉水一样涌了出来。

他赶紧扔掉风灯,两只手无助的按在脖子上,想止住这喷涌而出的鲜血。忽然又觉得心口被蜜蜂蛰了一下,低头一看,一把银光闪闪的匕首早已插在心窝上。

他再也支撑不住,急剧的喘息了几声后便一下倒在血泊之中。

冯斯倒下了,一个幽灵一样的人影从黑雾里走了出来。

他头戴兜帽,身披黑色斗篷,脸上刀疤纵横,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他从冯斯身上拔出匕首,在尸体上蹭了蹭。这把匕首银光闪烁,弯曲的刀身密布花纹,锋刃极薄,刀背上是一排狼牙似的锯齿,刀柄处刻着两个字母:D.B。此人是一个臭名昭著的通缉犯,江洋大盗戴维·布朗。他血债累累又狡诈无比,时而遁逃出境,时而又在南方的几个省里兴风作浪,一提起此人,警察们无不恨得咬牙切齿。戴维·布朗把匕首收回到腰里,小心翼翼的把冯斯的尸体拖进黑暗深处。

拖到一半,他想起了什么,从冯斯脖子上摘下哨子,放在嘴边吹出了两长三短的节奏。等街对面传来含糊不清的回应之后,这张丑陋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微笑。

黑衣人拖着冯斯的尸体一同遁入了比夜色还黑暗的浓雾之中。

屋外是让人捉摸不定的黑雾,贝瑞那提男爵的屋里却是另一番景象。蜡烛在铜铸的吊灯上发出光亮,客厅的墙壁上挂着宝剑和盾牌,盾牌中心画着贝瑞那提家族的纹章:两片四叶苜蓿衬托下的黄金马蹄铁。天鹅绒窗帘旁边的架子上摆满了来自东方古国的花瓶;红橡木沙发上盖着绸缎包裹的坐垫;墙角摆着装饰精美的盔甲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奇珍异宝;茶几底下压着一大张熊皮,这是男爵亲手打到的猎物。男爵夫人身怀有孕,靠在沙发上读书。男爵的长子,在书房里向他的家庭教师卡蜜拉小姐学习文学。厨房里叮叮咚咚的响着,时不时传出烤鹌鹑和炖羊肉的香味。

仆人们忙碌着,贝瑞纳斯男爵站在二楼的楼梯旁满意的看着这一切,屋外寒冷的黑雾好像没有对他造成丝毫影响。

男爵缓步走下楼梯,坐到夫人身旁。夫人微微向他一点头:“午安,丈夫。”

男爵握着她的手“午安,美丽的夫人。”又把手轻轻的搭在她隆起的肚子上。“他还好吗?”

“噢,恐怕他以后会是个当将军的料,他最近特别淘气。”

“我倒希望以后他能安分一点,最好学学政治学。要知道,战争年代要结束了,军人很快就会没有用武之地。”

说到这,男爵遗憾的摇摇头。

“听说了吗?我们的首相和联邦军签署了停战协议,他用两个郡换来了和平。以后国际事务将是政治家的舞台,而不是军人。”

“陛下也赞同?”

“也许吧,皇帝虽然希望建立查理大帝那样的功业,但议会上下一片反对,他也没办法。”

夫人轻轻垂下眼帘,说到:“如果不打仗了,那我们的生意……”

“不会受影响的,铁矿又不是只能用来打造武器。”

“不,我说的不是这个生意,而是……”

“嘘,下人进来了,一会再说。”

门口急匆匆的跑进一个年轻人,他身材高大、肌肉结实。是老管家的侄子阿德。老管家因为年纪太大已经辞职了,这个小伙子来到男爵家帮忙还不到一个月,做事难免有些毛手毛脚的。

他一头大汗,深鞠一躬说到:“老爷、夫人,午餐准备好了,是否现在就用餐?”

男爵掏出怀表看了一眼:“阿德,我再教你一些礼仪。俗话说:守时是国王的礼仪。我们虽然没有那么高贵,但也要尽量向国王靠拢。现在还没到正午,再过一刻钟我们准时吃饭。”

阿德不知道是因为被主人责怪还是太过紧张,他脸色发白。“可是老爷,厨子已经把菜全都做好了。”

男爵沉下了脸:“阿德,我已经说过一遍了,不要让我重复。”

阿德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失礼,他又鞠了一躬:“悉听尊便,老爷!”于是头也不回的下去了。

等阿德离开了客厅,男爵才压低了声音说:“夫人,恐怕这对我们不是一个好消息。停战的下一步就是开放贸易,到时候监察委员会和讨厌的巡警都会围在边境检查过往货物,山里那条路算是走不通了,而且……”他又朝门口扫了一眼,“上个月,一位伯爵吸了过量的古柯叶发了疯,用开信刀戳进了自己的眼睛,还在家里杀死了一个妓女,把卧室弄得像屠宰场一样,你知道我说的是谁。陛下知道以后大为震怒,要在全国范围严厉打击毒品交易。所以,这次我们的损失也许会很大。”

“想开点吧,我的大人。别管什么损失不损失了,只要不查到我们头上就谢天谢地了。这生意不做也好,就算为孩子们积德啦!”

男爵惨然一笑:“好吧。我到楼上再看一下账本,开饭的时候让阿德叫我,让他记得敲门。”说罢,转身走上楼去。

男爵在房间里并没有看账本,而是拿着一支羽毛笔胡思乱想。他不是不知道贩卖古柯叶是严重的犯罪。但谁又愿意守着几块贫瘠的小铁矿,当一个偏远地区的穷酸贵族呢?说实话,首都的一个小银行家都要比他富有。现在皇帝极为愤怒,要想摆平此事,自己又要大大破费上一笔。如果能再拉上两位有分量的领主为自己说话,依皇帝的秉性,应该不会深究,但是该找谁好呢……

他胡思乱想了一阵,总算有了点头绪,忽然感到一阵轻松。掏出怀表一看,居然已经十二点过一刻了。这个该死的阿德,又忘了他的话。男爵顿感不快,阴沉着脸走下楼去,却发现一个人也没有。夫人也不在。

贝瑞纳斯男爵板着脸高声叫道:“阿德!阿德!”

阿德没有回答,但在他身后响起了一个刺耳的声音,好像一只猫在绝望的挠着破旧的铜壶。“贝瑞纳提·唐·德拉诺,有人要我取你的狗命。”

男爵回过头来,看见了一张丑陋、布满伤疤的脸。

差一刻十二点,布拉提斯决定把冯斯从酒馆里拖出来。黑雾仿佛更浓了。他举着风灯,沿着街边步履蹒跚的向前走。平时熟悉的街道好像变成了梦魇的世界,那些房子就像一头头忽隐忽现的怪兽,瞪着空洞的眼睛,随时准备吞噬他。

来到酒馆,约翰告诉他冯斯并没有来过,年轻的巡警只能折回。在临近圣贝拉街道的拐角处,他忽然感觉脚下粘粘的,像是踩到了什么东西。一般人也许不会当成一回事,但是巡警十分机敏,他当即弯下腰,用风灯照了照。

地上满是斑驳的血迹。

布拉提斯不禁叫了出来,他本能的举起风灯,向四周照去。可是浓重的黑雾像墙一样横在他面前。布拉提斯深吸一了口气,稳定一下情绪。俯下身沿着血迹寻找源头。在附近一个小巷的垃圾堆里,他找到了可怜的冯斯。布拉提斯心中一阵难过,冯斯几乎可以算是他唯一的朋友了。他忍住悲痛,仔细检查了冯斯身上的伤口。伤口有两处,一处在喉咙,一处在心脏,均是致命伤。

布拉提斯的脑袋飞速运转,是什么人,为什么杀了冯斯?冯斯曾经把五六名毒贩送上绞刑架,他们的同伙可能会来报复。但从伤口上看,应该不是这样,毒贩的报复往往具有强烈的复仇性质,他们会在受害者身上捅出十几个窟窿来泄愤。而且这些人是典型的莽夫,如此精准、直击要害的刀法不是他们能做到的。如果不是毒贩,那是什么人干的呢?难不成是强盗?不,不,这就更不可能了,哪个强盗会对一个身上装不了几个子却佩戴着武器的巡警动手呢。

他略一思忖,检查了一下冯斯的脖子。果然,哨子不见了。

布拉提斯心中豁然开朗。刺客的目标不是冯斯,而是另有其人,他杀掉冯斯是怕哨音引来麻烦。这个刺客武艺高强又十分狡诈,因为无论哪个伤口在先,冯斯都是必死无疑,可他偏偏还要再补上一刀,这一定是个极难对付的恶徒。

那么他的目标又是谁呢?

不消说,在这片区域之内,最有钱有势的非贝瑞那提男爵莫属了。男爵虽然没有封地,但是在战事频仍的几年靠着祖传的铁矿获利极多,他又是坚定的主战派,在现今的大环境下显得格格不入,没准哪个对手会把他视作眼中钉。

想到这,布拉提斯掏出哨子,准备呼叫支援。但在将要吹响警报的一刹那,他犹豫了。自己的辖区内要是死了一名贵族,大人们为了推卸责任,巡警是肯定做不成了。更可怕的是,等警队所有的人赶到这里,这件事就完全变成了自己的失职,无论男爵是否能活下来,他都有可能被以渎职罪论处。

但反过来想想,如果他能孤身一人救下男爵,并亲手抓住罪犯,这件事就变成他的英勇之举,自己不仅可能会受到表彰,男爵也会感恩戴德——男爵的感激之情最起码可以折算成一个不错的职位。

想到这,他把心一横,扔掉警棍,按了按腰里的佩剑,忽然想起自己的心上人卡蜜拉小姐好像就在男爵家里做家庭教师。这就更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了,为了事业——当然了,也为了心上人的安全,布拉提斯决定孤身犯险。

冷风如刀,四周是让人透不过气来的黑雾。布拉提斯靠着风灯发出的微弱光亮踽踽前行。

贝瑞那提男爵别墅的大厅里,炉火发出毕毕剥剥的声音。D·B戴维布朗坐在一把椅子上,悠闲的用一块小砂轮轻轻打磨着匕首。男爵则坐在他对面的沙发上。沉默许久,男爵终于开口说道:“先生,如果你是来求财的,我可以给你。但请你不要伤害我的家人。”

“说得好,但我为什么不先把你杀掉,然后再拿走你的钱呢?”

“先生,我看得出你并非寻常强盗,而是一名绿林好汉。像我这样的贵族通常会把贵重物品放在一只大保险箱里,而且只有本人才知道密码。我愿意用所有财产换取妻儿的性命,而你要做的只是高抬贵手。只要你放过我们,我所有的财产,只要你愿意,都是你的了!”

“只换你和你家人的命吗?我记得你还有几个仆人和厨师,你难道不考虑多开点价,连他们一块救吗?”

“人各有命,先生。在灾难来临的时候我首先要保全我的家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道德会因此指责我!”

“多么傲慢呀!你甚至懒得替他们求求情。虽然开价很优厚,但恐怕我要告诉你交易不能实现了,因为你儿子,就是那个十来岁的男孩已经被我杀了。”

男爵面如死灰,瘫倒在沙发上,喃喃自语:“不……不会的,你没有杀他,你想要赎金,你不会杀了他的。”

刺客发出一阵冷笑,犹如怪鸮夜啼。“这个孩子见到我,居然拿出一把废铜烂铁做的剑要和我决斗,”他顿了顿“不过我答应了他。我向你保证,他死于一场公平的决斗,而非暗杀。”

男爵努力不让眼泪流出眼眶,继续问道:“那我的妻子呢?你总不会去伤害一个手无寸铁还怀着孕的女人吧!”

“我才没有那么下作,她和一个姑娘被我的同伴绑起来了。等我把你宰了,她死也好活也好都与我无关。至于那个姑娘,想必你是不会介意我享用一下的。”

“那么现在事情很简单了。先生,既然你不要钱,为什么要杀我,让我死也死个明白吧。”

“贝瑞那提,你很聪明,从我一进屋你就认清了形势,你没有做多余的动作,也没有干任何蠢事。或许你听说过戴维布朗的大名,知道我的匕首有多快。你若胆敢反抗一下,我就会用许多你难以想象的方法折磨你。不得不说,你让我的工作变得简单。看在你这么配合的份上,我就让你明白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说到这,戴维布朗挽起自己左臂上的袖子,露出纹身,那是一条狰狞的毒蛇,盘踞在烈火之中。

男爵惊叫道:“拜火教!”

“嘘嘘!没错,如你所见,这个图案是拜火教的标志,而我本人正是拜火教的一员。两个月前,我们的首领收到了一封信,一个老人愿意以鲜血生命为代价来祭祀撒旦,只请求我们完成他的复仇。首领得知他的故事后,答应了这个请求。

这个老人是城外的牧羊人,他唯一的儿子在铁匠铺里工作。这是对可怜的父子,但生活原本还能过得去。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儿子喜欢上了一种神奇的小烟卷,据说只要吸上一口就能让人体验人世间最高的欢愉。男爵先生,你应该知道这种小烟卷是什么吧?”

男爵用低沉的声音回答道:“是的,这是古柯叶。世界上最强力的毒品。”

“没错,你当然知道。

那个儿子染上毒瘾以后就开始不务正业,把所有的积蓄都拿去飞叶子,很快就变得家徒四壁。最后,他又把老人仅剩的几只羊偷出去卖掉,老人真是流干了眼泪。有一天,这个败家子感到口渴,想去酒馆喝一杯,却错走到了铁匠铺,把熔化的铁水当成松子酒喝了下去。

老人去巡警队告状,要求警察抓住制毒的罪魁祸首。想都不用想,那些废物才懒得管他呢。老人又去神父那里祈祷,希望他的天父能给他指明一条道路。但你猜神父怎么说?他居然告诉这个可怜的老人要忍耐!要宽恕!要忘掉仇恨!哈哈哈,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吗?”

戴维布朗把小砂轮揣回怀里,轻轻的吹了下那把寒光闪闪的匕首。男爵知道自己死期将近了。

刺客继续说道:“无奈的老人最后听说只要把鲜血献祭给堕落之王,就会得到他的帮助,而他在人间的爪牙就是我们。因此,老人付出了生命,我和我的同伴则对着祭坛起誓为他报仇。我们追查了三个月,终于知道这些古柯叶都是我们敬爱的男爵——您的私人财产。因此,我们今天见面了。好了,事情差不多就是这样。根据撒旦的法律,我将对你施行磔刑。”

男爵用颤抖的声音问道:“磔刑,那是什么?”

“很简单,就是俗称的大卸八块。”

“不,强盗!你根本无权给我定罪!”

“可笑,我说了,我就是审判官。”

“胡说,你根本没有证据,一切都是你胡说的!”

“很遗憾,恰好我有。”

戴维布朗站起来,走到火炉旁,胸有成竹的拉了一下墙上的拉环,背后随即打开了一道暗门。他用手在暗门里随便一抓,拽出一个麻袋扔在地上。里面撒出一大堆烤干的古柯叶,散发出让人头晕的气味。

“现在还有什么要辩护的吗?”

看到这一幕,男爵忽然跳了起来,发疯似的往外跑。戴维布朗冷笑一声,抓起身后的椅子往外一掷。他的力气好大,椅子不偏不倚的砸中了男爵的后脑。男爵像一滩烂泥一样倒在地上。戴维布朗从腰包里掏出四根长长的钉子和一把小榔头,慢悠悠的走到男爵身边,一脚踩住男爵的左腿,朝男爵的脚掌钉了下去,顿时鲜血飞溅。男爵开始猛烈的挣扎,刺客丝毫不为所动,如法炮制,把男爵的四肢全都钉得死死的。他动作娴熟而沉稳,就像一个木工在修理家具一样。

正当戴维布朗吹着口哨,准备给可怜的男爵致命一击时,从门外传来一声犹如晴天霹雳般的怒喝:“住手,恶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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