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的月光格外明亮,铺洒下来,照在树丛里,显得角落更加阴森恐怖,仿佛随时会有魔物从中一跃而出。夏天特有的虫子在灌木丛里“哔哔”的叫着,以令人烦躁的活力向过路人宣泄着存在感。

这时,一阵“噗噗”的落地声传来,打乱了虫子们的交响乐。

“驾!”载着行李的马匹以及马背上的兄妹二人如风一般掠过。

“快到大门了,哥哥。”米歇拉背靠着米歇尔说道。

她因为个子矮小,跟小孩子一样被米歇尔放到前面来,整个人缩在他怀里。虽然这样也挺不错,不过米歇拉其实更想坐在后面,这样就能名正言顺的抱着哥哥的腰了。

米歇尔听到妹妹的提醒,顿时拉住缰绳,稍微放慢了一点速度,以均速朝已经离这不远的大门踱去。

当然,那个所谓的‘大门’,也不过是一个比土匪山寨的寨门更像样一点而已,这种随处可见的小村庄根本没有余力去建造石制的门庭,也根本不需要。

一般那些大村庄费工夫修建围墙、大门和瞭望台,为的是能在山贼到来的时候能稍微抵抗那么一小会儿,支撑到民兵就位。

但米歇尔和米歇拉所处的村子并不需要这种东西,因为这个村庄的邻边就是一个佣兵扎堆,警备森严的中型城市。要是村子这边出了事,点燃求救烟,不到一个时辰那边就会来援,所以根本没有山贼敢来这里抢劫,敢抢的现在都已经变成一捧骨灰了。

米歇尔策马接近大门,遥遥望去,能见到一个身穿皮甲的男人身影站在大门旁边,提着一盏发出微亮的油灯,正朝他们这边看来。

那是一个守门的民兵,而且明显已经注意到他们了!

对付民兵的方式,米歇尔自然是有在心里预演过。根据守门人的不同,可以采取以下方法让他们闭眼放行:

一、贿赂........最多给两个银币,这是米歇尔能接受的极限。

二、卖惨。哭诉自己在这里的生活是怎么怎么惨,生父是怎么怎么混蛋,反正这些都是真的,米歇尔说出来一点负罪感都不会有。

三、攀关系。其中一些比较年轻的民兵跟米歇尔关系还不错,如果是他拜托的话,多半是会放行的。

这三种方法可以对付民兵里百分之九十九的伙计,而剩下的那百分之一,说的就是雷蒙德·埃鲁迪。

那是一个三十多岁的老混蛋,长得尖嘴猴腮,整天脏话连篇,而且跟米歇尔很不对付。

他们两个就跟蛇和青蛙一样,仿佛天生就是冤家,在认识的第一天就闹了许多不愉快。在此之后一直互相看不顺眼,竭尽全力的给对方找麻烦,而且从未有过和解的念头。

我知道你们已经预料到我想说什么了,我直截了当的告诉你——是的,米歇尔倒了血霉,今晚负责守门的民兵正是雷蒙德。

在这个关口遇上雷蒙德无疑是非常糟糕的,这个混蛋不可能会这么轻易的放他们过去,更大的可能是将米歇尔拦下,戏弄他一番。

而一旦他接近,即便不会发觉米歇尔衣服上沾染的血污,也会闻到那股血腥味。接下来的事情米歇尔用屁股想都知道,有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雷蒙德肯定会千方百计的为难他们,甚至不分青红皂白的把米歇尔当做杀人犯(虽然是事实)丢进监狱里也不奇怪。

但关键是,米歇尔绝不能在这里回头,因为一旦拖到天亮,人们肯定会发现倒在粪坑旁的尸体,到时联想到米歇尔头上也是早晚的事情。

该死!早知道就把他扔进粪坑里算了,那只恶心的黏虫,到死都要连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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