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们俩的脾气都还算好啦,我老婆不当魔王之后心性也有所转变,这一点的谩骂不算什么。”
科密希特摊摊手:“我当时还在庆幸我没被皮靴踢屁股。”
“呵呵。”卫茕听到这句话情不自禁的笑了出来:“那之后怎么样了?”
“之后我们便在各地推销我们的发明,当然,我作为人类身份敏感,大部分人介于我老婆前代魔王的身份还是要给点面子的,虽然她当时私底下已经被叫做【废物魔王】【勇者的走狗】之类的称号,不过我们夫妇俩并不在意。”
“在不少魔物将这些蒸汽机拿回家以后,他们发现的确可以有一些用处,织毛衣的活不用一直让蜘蛛娘或者桑蝉娘来了,而且这机械加工出来的布匹远远要比手工的快捷迅速;许多懒得学习魔法的哥布林和骷髅也会在带上主武器之后选择在背上或者肋骨处插一根火药枪,兜里揣上各种魔法水晶的弹丸,而距离我们差不多在整个魔界普及这种科技的时候,已经快要过去100年了。”
“100年?这么久?”要知道,卫茕的时间观还是正常人级别,所以理所应当的感到了吃惊。
“我和我老婆都是长生种了,原本勇者的寿命都是正常的人类寿命长度,一般勇者能活个100年已经算是高寿了,而我在100年过后——直到今天也才像个30多岁的大叔而已,你不要看我带着金丝眼镜,如果我愿意打扮的话,也许看起来就是你的同龄人。”
“之所以能进化为长生种,还是我老婆的干的好事,她在某天和我日常做实验的时候,给我端了杯湛蓝色的水,我当时又渴又累,自然没有在意那是什么玩意——后来才知道是议会那群老家伙让她这么做的,虽然不知道其中到底是有什么阴谋还是单纯的好意之类,反正我变成长生种了,不过种族没变,还是人类。”
“再往后说吧,那一届的魔王出征人类,一如既往的战败被杀了,根据情报来看,那一次是惨败,就连凯尔斯山附近的绥靖区也丢了,当时我的心情极度复杂,即为了人类高兴,也有点为这个魔王而惋惜。毕竟也相处了这么久了,就算他当初用皮靴踢过我的屁股,但是他后来还算是个好家伙,对我和我老婆的试验也不再加以阻拦,甚至还偷偷派人来帮我们。呵呵。”
卫茕心说你就这么惦记着人家踢过你屁股这件事么。
科密希特则继续讲故事到:
“新任的魔王知道了我和我老婆的那件事,但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既没有横加阻拦也没有派人帮忙什么的,于是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日子,上一任战死的魔王最后派来的助手也一个个寿终正寝了,但是他们也贡献出了许多的发明,或者说还原了我前世的许多发明,钢铁,汽油,石油,这些在魔界从未有人提取过的资源被挖了出来,我们的科研团队也在进一步的增长,越来越多的魔物——好吧其实也没几个,总之每过去几十年,总会有几位新的魔物加入我们的团队,虽然我作为人类在魔界的名声并不怎么样,但是看到大部分魔物能用上我和我老婆夜以继日重现出来的近代科技,呵呵……我也满足啦。”
“那你为什么现在逛个漫展还会被人嫌弃?”卫茕面无表情的抛出了一个伤人的问题。
“……成见是很容易有的嘛,其实现在已经好多了,那些魔物都愿意和我说话,这已经属于进步了。”科密希特摆摆手,继续讲到:
“终于,在200年前,我遇到了一位愿意稍稍听我话的魔王,不得不说,他对于现在魔界的发展……算是功不可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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