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小学同学经历,对许多人来说,都是一段极为模糊的记忆。

因为年代久远,成年后的同学们,谁也说不清当年同窗时的细节。更别提同学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精彩的故事。

随着年龄的增长和事业有成,这种小孩子的经历,被有心人拿出来说点故事,办几场同学联谊活动。

倡导活动的,要么是仕途发展很好的官员,要么是很有钱的富商。他们的主要目是为了炫耀,显摆自己。当然也有例外,有人为了找某个官员,或者富贵之人办事,投机拉个近乎,倡导一次同学联谊,为自己提供方便。

从狭隘的人性角度讲,每个人最希望也最喜欢做的事是,让认识自己的亲朋好友,看到自己的成功!

在他们两个人之间,首先提到这一段同窗往事的,是李建国。于大海属于被动记忆。

在老同学李建国的耐心提示下,于大海终于模糊地回忆起,可能有过这样一段同班经历。

不过令人遗憾的是,虽然他们找回了当年曾经同学的记忆,但因为于大海个人原因,他们两个依然走得若即若离,没有发展出新的友谊。

早在他们老同学叙旧之前,于大海已经盯上李建国,他发现对方身上,沾着许多不干净的东西。

李建国的叙旧,让于大海怀疑,这才是对方想与自己重叙同窗之谊的主要原因。

于大海根据线人情报得知,郭庆是从万盾安保转包到安全地带的经营权。至于通过什么人,如何转包,转包费是多少,外人不得而知。

于大海曾经试探过郭庆几次,都被对方以涉及商业机密之名拒绝。

令人不解的是,烟海最具争议的著名企业家李建国,自从郭庆从自己分公司的手里转包经营权后,他再也没去安全地带玩过。

如果有外地朋友慕名想到安全地带玩,或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甲方到乙方进行例行检查和评估经营管理状况等工作,都是由三鑫总公司的副总经理肖杨负责主导安排。

所谓例行检查和评估经营管理状况,是东鲁省(烟海)大金帅金融金投股份有限公司与下属分公司签订《合作合同》中的最主要条款之一。

为保护三鑫总公司利益,维护其声誉不受侵犯,甲方有权指定专家评估小组,采取不定期和突然抽查的方式到乙方,包括股份制和外包等不同形式合作的企业,进行例行检查以及评估经营状况等行为。

按照合同规定,如若发现对方有违法乱纪、管理混乱、经营不善等不良现象,三鑫总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合作协议。乙方必须包赔甲方因此造成声誉上的与经济上的双项损失,并在此基础上,甲方有权对乙方施以惩罚性的经济处罚,等等。

虽然这项内容,具有霸王条款嫌疑,但没人提出异议和反对。

这里需要加以说明是:所谓三鑫,是指大金帅、金融、金投之三金。用鑫字代替大金帅金融金投总公司,是取多金兴旺之古意。

用三鑫指称总公司,是总裁李建国的创意。他说,这样简单直接,大富大贵,大吉大利。

为人亦正亦邪,绰号大掌柜的李建国,一直都是于大海眼中的一个目标人物。

这也是为什么,他一直与李建国保持距离的原因。

李建国的背景复杂、人脉众多、能量巨大,又有经济势力,只要有利可图,什么三教九流的,都可以成为他的桌上宾。

根据掌握的资料显示,李建国一直在法律的缝隙中,冒险寻找财富机遇。

虽然很多传言,说他利用手里的各种资源,采取强取豪夺的手段敛财,而且与烟海江湖帮会纠缠不清,但因为没有证据证明,于大海必须遵守无罪推定的原则。

最重要的是,李建国具有市人代表和慈善家的身份,即使偶尔踩到红线,上有高官袒护,下有死党顶罪,一切都与他无关。

为了证明自己是一个品德高尚的人,当三鑫总公司,或者下属公司的某个职工,做出有违公德,伤害社会的事件后,总裁李建国总是在第一时间,站在媒体前,像日本人一样,为自己下属的行为出面道歉。

如果被伤害的是个人,李建国在慰问伤者的同时,还会毫不犹豫地给予高额赔偿,以取得对方的谅解。

对于犯错的职工,他也绝不姑息养奸,违法的交给法律法制裁,违纪的他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予以惩罚。

经过多年努力,李建国现在已经成为烟海地区的一个标志性人物,是许多年轻人实现梦想的榜样,一名功成名就的民营企业家。

李建国是从摆地摊,贩卖衣服开始创业的。

如此折腾了七八年,还承包过一个乡镇服装企业,生产山寨名牌,甚至为积累财富,早期还开过洗头房、美容院,等等之类涉黄场所,但依然是一个不瘟不火的万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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