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我们哥儿仨气喘吁吁地感到北医三院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一点半钟。

出于家里的习惯,从小到大我一直很少去医院。一般来说,有什么小毛病都是自己扛着,或者吃点常用药就完事儿,仗着年轻到现在也没有过什么大问题。印象中的几次去医院,都是极为痛苦的经历,比方说,食物中毒之类的。因此我每每看见医院,心里都觉得发憷,看见住院部那就更不用说了,要不是为了面子,我都恨不得逃跑。

现在站在住院部门口的我就是这个心情。

旁边的鲁叔念了一遍手机备忘录上刚刚记下来的病房号,“1013。”

他说着扯住我袖子,毫不留情地拖我去等电梯,“泡兄,为何行至医院,怂出天际?”鲁叔将行尸走肉般的我挪到电梯前,以一种探究的眼神望过来,声音如朗诵古文般抑扬顿挫,波涛起伏。

“他一直这样,你不知道他大学的时候发烧,愣是在床上躺了三天,校医院都没去。”轩哥以过来人的语气拍了拍鲁叔的肩,“阿喀琉斯之踵啊!”

去你的阿喀琉斯脚脖子!我用胳膊肘猛地撞了轩哥的腹部,他嗷地弯下腰来,又咣地撞上了旁边的一位女孩子。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都怪我这缺德兄弟!”轩哥一边连声道歉,一边把锅甩到了我身上——好吧,确实是我的锅就是了。

“没事没事。”被他撞到的女生看上去比我们小几岁,和她的朋友们一起也正在等电梯,大概也是来看望什么人。她笑眯眯地看着被轩哥推出来道歉的我,干脆地摆了摆手,“不要紧,我没事。”

看到她微笑着的脸,不知怎的我竟有些结巴:“对、对不起!”说完我鬼使神差地还鞠了个躬。

身后传来鲁叔和轩哥一致的震惊得倒吸冷气的声音。

“真的不用这么客气。”她看上去虽然吃惊于我的鞠躬,但还是很善解人意地略过去没有深究,“下次公共场合注意点就行。”她补充了一句,嫣然一笑。

我感觉到自己耳根发红,并且可能这个红色会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蔓延到脸上。

“好,好的!”我几乎是以宣誓的力度说出了这句话,就差没立正敬礼了。

她的朋友们都被这动静吸引了注意力,好奇地转过了身来。她抱歉般地对我眨了眨眼,瞬间我感觉脸上像是着了火一样。好在电梯在这时候到了一层,我赶紧趁此机会逃跑一般地挤进电梯,按了十层,缩进角落里。

医院的电梯很大,此时我们三人和刚刚那几个女孩子被人群隔开了。我这才感觉自己脸上的热度逐渐褪去。轩哥和鲁叔看上去都一副很想吐槽我的样子,但鉴于对方还在电梯里,他们只是对我投来了“纯情处男无可救药”和“怂什么快上啊”的目光。

电梯一停在十层,门刚开,他们两个就拖着我硬挤了出去。

“泡君风采见长,他日定大有作为!”鲁叔拱手对我作揖。

“你小子,来探望阑尾炎兄弟的路上还把妹,不愧有花神遗风!”轩哥大力一掌拍在我后背上,差点让我喘不过气来。“就是还是太怂,要是不在医院碰到,是不是你就能要个微信号啥的?唉,这个天时地利都不对,只有人和看来不太够。要是你们能再遇上一次就好了。”他遗憾地叹了口气。

什么遗风!花神还活着呢!

但是我并没有把这句吐槽说出来,只是兀自想起刚刚那个笑容。

人海茫茫,大概是不会再见了。

但这小小的插曲过后,现在的我对医院再无阴影。

我的脸上浮起笑容,大阔步向刚刚鲁叔说的那个病房走去,没有接他俩的话,而是移开了话题,“愣着干什么,花神还在床上等着我们呢。”

轩哥啧啧啧了几声,和鲁叔一起追上了我。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